張淳 (成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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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淳

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兼提督紫荊等關
籍貫 直隸廬州府合肥縣
出生 正月二十二日
逝世 正德十四年十月
配偶 娶李氏
親屬 (子)張相
出身
  • 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張淳(1454年—1519年),字宗厚,直隸廬州府合肥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應天府鄉試第四十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十八名,三甲第三十四名進士[1][2]。授瀏陽縣知縣,七年十二月實授山西道監察御史,十二年巡按貴州,因普安州夷亂,十七年被追責,與都御史錢鉞、副使周鳳等人同被逮捕問罪。弘治末任吉安府知府,正德元年(1506年)四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整飭松潘兵備,四年四月升南京太僕寺少卿,七年二月升應天府府尹,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八年十一月改任巡撫保定兼提督紫荊等關,十年十二月以被彈劾乞致仕,令馳驛歸鄉。十四年十月去世[3]

家族[編輯]

曾祖張真童,贈監察御史;祖父張敔,按察司僉事;父張鎰,國子生。母何氏。永感下。兄張清、張浩、張深。弟張濟[4]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256–258.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七十九》:正德十四年冬十月,養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張淳卒。淳字宗厚,廬州合肥人。成化丁未進士,授瀏陽知縣,擢監察御史。會岷府奏逮知州劉遜,科道論救,俱下獄。淳方自外還,抗疏請惜耳目,以庇元首。 孝宗意解,尋釋之。遷吉安知府,俗故健訟,蔓引動數百人,經歲不決。淳惟取當逮者訊之,剖析如流,獄詞輒手書片紙示吏,吏無所措其奸。版籍多巧偽,淳廉得其實,役均弊絕,久之豪猾屏跡,公庭晝靜若無事者。郡收給引直號堂食錢,前守率取之以為常,淳悉畀廬陵縣公用,歲省民財數千兩。自奉甚薄,食朝夕惟一<娪鬩兀居闃嚷歸棠如磬。正德丙寅遷四川按察副使整飭松潘兵備,轉南京太僕寺卿,進應天府府尹,務寬徵需以節民力。癸酉擢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時四川劇賊新敗,疏請駐兵房竹等處,以防奔突。賊平,有璽書金幣之賜。其冬改巡撫保定等府兼提督紫荊等關,淳行部,防範少嚴,或時寄耳目於下為所欺,會言官交劾其攜子索賂,淳不自安,即求養病歸,至是卒,例賜祭葬。淳修髯火色,剛果自信,治郡最有遺愛,雖古循吏或不能過,晚節功名頗損,論者惜之。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二十三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