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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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詩案,是指2006年中國重慶市彭水縣人秦中飛因作並用手機傳發打油詩《沁園春·彭水》,被縣公安局以涉嫌誹謗罪遭拘留調查的事件。事件還波及了100多名接收並轉發該詩的人。事件被媒體披露後,彭水縣公安局不得不承認錯誤,並對秦中飛作出了「國家賠償」。

因詩惹禍[編輯]

秦中飛,重慶市彭水縣教委人事科科員。2006年8月秦收到朋友的短信:「彭水腐敗何時了,往事知多少」的字眼,覺得《虞美人》不壓韻,故採用詞牌《沁園春》重新創作,並用手機發送給了十幾個親朋好友。該詩在彭水縣教育界被迅速流傳開,甚至傳到縣政府高層的手機上。領導怒斥此詩嚴重影響「安定團結」,並指示縣公安局介入調查。

9月1日,彭水縣公安局以涉嫌「誹謗罪」刑事拘留秦中飛,關押在看守所里。10天後,經過數次提審,公安局於9月11日對其正式下發逮捕令。

詩歌內容[編輯]

詩歌提到彭水縣近年來發生的幾個轟動的社會事件,只要熟知彭水官場的人,都能從中解讀到對當局者的某些領導的隱喻(詞中提到「馬兒」、「偉哥」和「華仔」,被指影射彭水縣前任縣委書記馬平、現任縣長周偉和縣委書記藍慶華)。全詩的內容如下:

事件結果[編輯]

10月24日,重慶市彭水縣公安局對秦中飛涉嫌誹謗一案撤銷案件,公安局承認此案件屬於錯案,並向其發放了2125.7元人民幣的國家賠償金,縣委書記藍慶華被免職。

後來,藍慶華被調任重慶市統計局副局長。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