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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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诗案,是指2006年中国重庆市彭水县人秦中飞因作并用手机传发打油诗《沁园春·彭水》,被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遭拘留调查的事件。事件还波及了100多名接收并转发该诗的人。事件被媒体披露后,彭水县公安局不得不承认错误,并对秦中飞作出了“国家赔偿”。

因诗惹祸[编辑]

秦中飞,重庆市彭水县教委人事科科员。2006年8月秦收到朋友的短信:“彭水腐败何时了,往事知多少”的字眼,觉得《虞美人》不压韵,故采用词牌《沁园春》重新创作,并用手机发送给了十几个亲朋好友。该诗在彭水县教育界被迅速流传开,甚至传到县政府高层的手机上。领导怒斥此诗严重影响“安定团结”,并指示县公安局介入调查。

9月1日,彭水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秦中飞,关押在看守所里。10天后,经过数次提审,公安局于9月11日对其正式下发逮捕令。

诗歌内容[编辑]

诗歌提到彭水县近年来发生的几个轰动的社会事件,只要熟知彭水官场的人,都能从中解读到对当局者的某些领导的隐喻(词中提到“马儿”、“伟哥”和“华仔”,被指影射彭水县前任县委书记马平、现任县长周伟和县委书记蓝庆华)。全诗的内容如下:

事件结果[编辑]

10月24日,重庆市彭水县公安局对秦中飞涉嫌诽谤一案撤销案件,公安局承认此案件属于错案,并向其发放了2125.7元人民币的国家赔偿金,县委书记蓝庆华被免职。

后来,蓝庆华被调任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