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價稅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從價稅 (拉丁語Tributum ad Valorem,指「根據價值」) 是一種,指根據不動產個人財產的估計價值抽稅。此外相對應的是單位稅(Unit Tax),包括煙草酒精等可以按照單位(重量等定量單位)[1]

介紹[編輯]

從價稅可以是物業稅,甚至是對入口產品的關稅。對某些國家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而言,物業從價稅是一種重要的稅收來源。一般而言,從價稅在交易時徵收,如銷售稅增值稅;或是按年徵收,如物業稅;或是與一些重大事件有關,如遺產稅關稅

從價稅以外的選擇是採用固定稅率,而稅基是根據某物品的數量,而不計其價格:例如在英國,政府根據酒精含量對任何酒精飲料收取銷售稅,不論飲料價格為何。

美國,對負責進口貨物的報關行而言,從價稅非常重要。

相關[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Robert D. Lee, Jr; Ronald W. Johnson, Philip G.Joyce. Public Budgeting Systems. Sudbury, Massachusetts, USA: Jones and Bartlett Publishers. 2008: 106. ISBN 978-0-7637-4668-1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