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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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玉慶(1955年4月2日),江蘇蘇州人,曾任廣州日報報業集團董事長,廣州日報社社長,廣東省記者協會副主席,曾長期任職《人民日報》。[1]

生平[編輯]

曾就讀於上海復旦大學新聞系、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新聞系,獲法學碩士學位。妻子為楊蘭凌。[1]

2014年3月28日,戴玉慶涉嫌受賄250.1萬元一案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庭審中戴否認了主要的受賄指控,並認為自己曾多次抵制上級干預業務正常開展,因此招致後來的打擊報復;他舉報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前中共政治局常委曾慶紅夫人王鳳清之侄女)在擔任廣州市宣傳部長時,介紹親屬插手當時擬建工程報業大廈項目並獲取數千萬利益。[1]據一位曾在廣州日報社任職的人士告訴記者:「戴玉慶和上級領導有矛盾,後來是很公開的事。他因為清高,也因為覺得自己很清白,可能從來沒有主動和上級領導溝通過。這點上他還是缺點政治智慧,不夠成熟。」[2]

2015年4月17日,戴玉慶一審被東莞中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他在一審法庭上稱自己在「雙規」期間遭到三個月的精神折磨和孽待最終被迫「交代問題」。2015年12月4日,戴玉慶涉受賄案二審在東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戴玉慶及其律師做無罪辯解。[3]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 1.1 1.2 广州日报原社长之妻实名举报市纪委书记. 南京日報. 2014-04-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22). 
  2. ^ 内媒:戴玉庆与上级有矛盾是公开的事. 南華早報. 2014年4月2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9月14日). 
  3. ^ 广州日报前社长二审在即,曾庆红妻侄女成焦点. 美國之音. 2015-1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1).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