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徽煝
外觀
江川恭惠王朱徽煝(1412年—1469年),明朝岷藩第一代江川王,岷莊王朱楩庶第三子,明太祖之孫。
生平
[編輯]永樂十年(1412年)出生,母夫人趙氏,[1]宣德三年(1428年),朝廷冊封朱徽煝為江川王,[2]翌年,明宣宗派遣行在尚寶司卿葛真,戶科左給事中許侃為正副使舉行冊封典禮。[3]宣德五年(1430年),朝廷冊封靖州衛千戶張勝之女為江川王妃。[4]
岷王府兄弟鬩牆,次兄鎮南王朱徽煣與弟廣通王朱徽煠、陽宗王朱徽焟均不和,但朱徽煝則沉默不作為,並未規勸兄弟。正統十三年(1448年),朱徽煝弟陽宗王朱徽焟乘馬帶五人從寶慶府赴長沙府,意圖入京喊冤奏事,被明英宗遣返。英宗派姑父駙馬都尉井源調查,查出朱徽焟母蘇氏因偷盜金銀被朱徽煣問責,自縊而死,而朱徽煣仍逼迫朱徽焟退贓。明英宗斥責朱徽焟,批評朱徽煣,又指責江川王朱徽煝不能匡正兄弟的行為。[5]
景泰六年(1455年),兄岷王朱徽煣上奏朝廷,問世子和江川王叔侄在行禮時誰身份更高。禮部尚書胡濙認為,遇節令則尊世子,家庭行私禮則尊叔父。[6]
成化五年(1469年),朱徽煝去世,享年五十八歲,朝廷賜諡號恭惠。[7]安葬於邵陽縣梅子井(今邵陽市雙清區梅子井)。[8]二年後,庶長子朱音坄襲爵。[9]
家庭
[編輯]妻
[編輯]妾
[編輯]- 夫人吳氏,生朱音坄[10]
子女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七十九》.
丁巳,賜岷府江川王徽煝母夫人趙氏誥命冠服,及王冕服冠履,從王奏請也。
- ^ 《大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五》.
丁丑,造岷府江川王、廣通王、陽宗王鍍金銀印各一。
- ^ 《大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九》.
乙亥,命行在尚寶司卿葛真,戶科左給事中許侃為正副使,持節封岷王楩第三子徽煝為江川王,第四子徽煠為廣通王,第五子徽焟為陽宗王,冊工部員外郎李宣女為鎮南王妃。
- ^ 4.0 4.1 《大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九》.
庚午,命尚寶司少卿俞敬,戶科都給事中卜禎為正副使,持節冊靖州衛千戶張勝女為江川王妃,寶慶衛所鎮撫徐果女為廣通王妃,寶慶衛千戶沈瑄妹為陽宗王妃。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七十三》.
庚午,先是岷府陽宗王徽焟奏其生母蘇氏被嫡兄鎮南王徽煣逼死,上遣駙馬都尉井源同巡按御史往府中詢察,並逮所連人,訊之,至是源等言由蘇氏累盜府庫金銀事,覺羞愧,自縊,別無逼情。上命以其屍給還陽宗王以禮安葬,遂敕岷王楩曰:邇聞曾叔祖春秋高,起居為勞,自今凡有合行事務,悉令鎮南王代管,及一應禮儀,就令代行,庶幾曾叔祖得安頤養永膺福壽,及令江川等各王知悉,並行內外官屬人等遵守。其陽宗王奏兄鎮南王事情,俱已明白,從公發落。然陽宗王不遵父命陷母,不義誣兄情法本難容,但念宗室之親,姑從寬貸,又與廣通王擅自拆牆開門,及見鎮南王不與行禮,俱違國法。江川王坐觀兄弟爭競,略無一言規勸,亦失親親之義。曾叔祖衰邁,各王兄弟忿爭,何以安親之心。今悉不究,今後陽宗王等再恃恩玩法,不知改悔,越禮犯分,仍蹈前非,必以祖宗大法處治不宥。其廣通王等所開新門,即便砌塞,仍依舊門通行,不許故違。江川王府所缺教授,已令該部銓除同此奉達,曾叔祖亮之,並敕鎮南王,篤念同氣,事存寬厚,加恩禮待,如或不遵,朕言傷恩違禮,祖宗大法,具在朕,不敢私。
- ^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二》.
岷王徽煣奏:蒙封臣長子音埑為岷世子,臣弟徽煝為江川王,凡遇節令及家庭行禮,班次不定,乞降儀注。命下禮部議之,尚書胡濙奏:以宗子法言之,則以長適為重,以家人禮言之,則以尊卑為先,凡遇節令、行公禮,則當行(依)宗子法,重在世子;家庭行私禮,則當行(依)家人禮,尊歸叔伯,從之。
-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七十》.
岷府江川王徽煝薨,王,莊王之子也,母妃趙氏,永樂壬辰生,宣德四年封為江川王,至是薨,年五十有八。訃聞,輟朝一日,賜祭葬如制,謚曰恭惠。
- ^ 湖广通志 (四库全书本)/卷081. [2022-12-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21).
-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七十》.
丙寅命鎮遠侯顧淳,駙馬都尉蔡震,平鄉伯陳政,安順伯薛珤,永順伯薛輔,保定伯孟昂為正使,尚寶司卿楊聘,給事中梁鏞,戶科給事中杜嶠,兵部郎中劉洪,刑部郎中劉本,工部署郎中事員外郎項文泰為副使,持節冊封岷府江川恭惠王庶長子鎮國將軍音坄為江川王。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一》.
丁巳,岷府江川王音坄薨,王,恭惠王之長子,母張氏,正統庚申生,景泰乙亥封為鎮國將軍,成化辛卯封江川王,至是薨,年三十有六。訃聞,輟朝一日,賜祭葬如制,諡曰莊僖。
稱其母張氏。但《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五》.丁未賜故江川莊僖王母吳氏食米歲三十石
。或因王妃姓張,造成混淆。 - ^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五》.
庚寅,賜江川王徽煝庶第二子名曰音墊。
- ^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五》.
賜江川王黃梅縣主並儀賓劉升誥命冠服、鞍馬等物。
- ^ 《大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六》.
以武岡州東偏執塘為江川王女瀏陽縣主第,從王奏請也。
-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九十三》.
丁酉,岷王音垽奏盜發其父岷恭王並瀏陽縣主墳,乞守城官軍為護衛,兵部言:岷府舊無護衛,難遽增設,宜移文督責,都指揮劉斌等守備不職,致盜發王墳,姑記其罪,令嚴加緝捕,從之。
前任: 無 明政府封之 |
明江川國國王 1429年-1469年 |
繼任者: 子莊僖王朱音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