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湘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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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湘(1383年—1439年),字永懷明朝江西泰和(今江西省泰和縣)人。

李湘以貢生卒業國子監永樂年間,由國子生理刑都察院。因有才升為東平州知州。有善政。城東有大村壩,源出泰山,大雨則為民患,上奏請發丁夫築堤。東平州及所轄五縣,田地多荒蕪,督民開墾闢,公私富實。將解任,民眾請求他留任,明成祖應允。奸人誣告他苛斂民財,縣民千餘人,向巡按御史和布、按二司,力白其冤,耆老七十復奔京師,揭發奸人誣陷的情況,於是復官。知東平州十餘年,為官清廉,訓誡吏民如同家人。升懷慶府知府。東平百姓扶老攜幼,泣送數十里。在懷慶裁製軍衛,民得安居。任官三年去世。

參考文獻[編輯]

  • 明史》卷二百八十一 列傳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