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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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珹

大明饒州府知府
籍貫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字號 字時獻,號羅峰
出生 成化六年(1470年)七月初一日
逝世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七月
出身
  • 弘治八年乙卯科舉人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林珹(1470年—1542年),字時獻,號羅峰福建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編輯]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福建鄉試第八名。弘治九年(1496年),登丙辰科三甲第二十四名進士[1][2],兵部觀政,乞歸侍養親,居三年,選授寧國府推官,丁父憂。服闋,補浙江溫州府推官,復丁母憂去職。起復寧國府推官,升戶部江西司主事,監兌河西務,轉任山西司員外郎,晉陝西司郎中,督視京儲,之後出爲饒州府知府

正德十四年(1519年),聯合王守仁,抵禦朱宸濠叛亂。歸鄉養老,為人所稱道[3]

家族[編輯]

曾祖林伯亨;祖父林仕齊;父林昱,母蔡氏[4]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晉江縣誌》(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誌名臣之二):林珹,字時獻,號羅峰,從虛齋高弟田嵓受易學。虛齋器之曰:「吾泉後進其在斯乎?」弘治乙卯丙辰聯第,授寧國推官。丁內外艱,服除,復補寧國。政成,入為戶部江西司主事,監河西稅務,稱廉能,轉山西員外。有宗戚奪民田,構訟二十年莫決,珹奉命即訊歸民,還奏稱旨。晉陝西郎中督視京儲,出知饒州。適姚源戈兵後,尚德緩刑,民困以蘇。尤振興學校,科目日盛。正德乙卯,宸濠舉兵叛,宣言過饒,士兵洶洶欲遁。珹曰:「彼以虛聲喝我,無恐。」飭所部嚴戒備,賊竟向九江,不犯饒陽。會都御史王守仁邀珹至郡,提兵赴難,克復藩城,擒逆濠。繼督舟師之南康、九江,掃餘孽,凱旋奏捷,受綺賞。武廟南巡,將幸江右,命總理舟餉,刻期而至。武廟卒不至。有達官干以私,弗聽,遂為中傷,報罷。抵家,杜門不入城市。晚移居郡城東南,作羅峰書舍,圖書杖履,逍遙自適。珹深沉有度,喜怒不形,宴居必冠端坐,竟日無惰容。事親盡孝,撫諸侄如已出。歷官二十年,上交不諂,下交不瀆,任真自率,其忠厚正直,可方古君子云。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