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父母官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父母官中國古代的百姓對州、縣官的一種尊稱。到了現代,隨着公民意識的覺醒,民眾對父母官一詞甚是反感,相反,百姓才是官員的衣食父母。[1]

淵源

[編輯]

河南省唐河縣城南35千米,現存「召父渠」遺址。《明嘉靖南陽府志校注》記載:召父渠在唐河縣南七十里的湖陽鎮,為漢南陽太守召信臣所開。據《漢書》記載,西漢元帝時,召信臣任南陽太守期間,關心百姓疾苦,興修水利,築壩開渠,灌溉良田,使郡內「水豐地沃」。他還禁止婚喪大辦,嚴懲貪官,於是政治清平,百姓官吏無不敬愛,尊稱他為「召父」。又據《後漢書》記載,東漢南陽郡太守杜詩善用計謀,嚴懲不法,減徭輕賦,興修水利,疏浚舊渠並發明「水排」。當時南陽人把他與召信臣相比說:「前有召父,後有杜母」,「父母官」一詞即源於此。[2]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有感于薄熙来对“父母官”的深度解读. [2011-0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9-21). 
  2. ^ 南阳百万买官案:“人民公仆”羞杀“父母官”. [2011-0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