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量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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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量貨幣,又稱重量貨幣金屬稱量貨幣,是金屬成為貨幣後,鑄造為一定形式前的一種形態,流通時須通過成色鑑定和稱衡重量來確定價額。與之相對的,計數使用的貨幣被稱為「數量貨幣」。

概述[編輯]

兩河流域泥板中用楔形文字記錄了當地先民使用稱量貨幣的情況。西亞諸王朝的法典上、當地百姓的私法文書上都有稱量貨幣的使用記錄。中國古代、古印度、古埃及也都有漫長的稱量貨幣時代。文獻記載、稱量砝碼文物等均可證明稱量貨幣時代的存在[1]:1

相比數量貨幣,稱量貨幣依靠貨幣材料的價值發揮貨幣職能。在交易使用時需要進行稱重的稱量貨幣屬於初級形態,事先稱量、估值定價的稱量貨幣則屬於發展成熟的形態[1]:10-11

西亞稱量貨幣[編輯]

公元前2113年,烏爾那木建立烏爾第三王朝。該王朝頒布了《烏爾納姆法典》,在法典的出土泥板中已整理出27條法律條文,其中16處提及白銀稱量貨幣,8處以「舍客勒」為單位,6處以「彌那」為單位,還有兩處未使用單位。烏爾納姆之子舒爾吉在位期間,規範了白銀稱量貨幣所用的單位,60舍客勒等於1彌那,每舍客勒折合今8.33克,每彌那合今500克[1]:8-9

中國稱量貨幣[編輯]

青銅先秦時期廣泛使用的一種銅合金,是當時兵器禮器及生產生活用具等的常用金屬。青銅器及其碎片不僅能夠回爐熔鑄新的銅器,而且也常被用作貨幣。1959年在湖南省寧鄉縣黃材寨子山出土的一件商代獸面紋在出土時內有224件銅斧,這些銅斧規格形狀相同,而且沒有使用痕跡,應當是作為貨幣來使用的。除了青銅器殘片,還有專門製作的圓餅狀鑄塊被用作貨幣,青銅餅在使用中又多砸成大小不一碎塊,所以出土的青銅稱量貨幣,主要有青銅餅、青銅塊和青銅器殘片等三大類。此外,商周時期的銅貝也是稱量貨幣[2][3]

中國明清時期的碎銀子也是稱量貨幣,以「」和「」為稱量單位[1]:1,使用時需要根據平色及重量來確定價值。

參考[編輯]

  1. ^ 1.0 1.1 1.2 1.3 石俊志. 称量货币时代. 北京: 中國金融出版社. 2021-11. ISBN 9787522014128. 
  2. ^ 朱活主編. 中国钱币大辞典·先秦编. 北京: 中華書局. 1995: 20-21. ISBN 9787101012415. 
  3. ^ 汪慶正主編. 中国历代货币大系·先秦货币.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8: 11. ISBN 7-208-00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