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之定(1745年—1830年),字麟昭,號生甫,晚號積穀山人,浙江德清人。
乾隆十年十二月十二日生。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中進士,選庶吉士,嘉慶元年(1796年)散館授編修,歷任高宗實錄館總篡,升國子監司業、侍講學士。嘉慶十九年(1814年),因建議以紙幣代銀,以「妄言亂政」降鴻臚寺少卿。晚年,主講鍾山、蕺山兩書院。
蔡之定擅書法,時與翁方綱、劉墉、鐵保號稱「四大書家」。道光十四年(1834年)九月初八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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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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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2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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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4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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