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哲 (明初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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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哲(1336年—1396年),字思賢武昌人。明朝初期政治人物。

早年追隨陳友諒,後歸附朱元璋,任浙江參政。洪武二年,任中書省參知政事[1],同年五月,因建立福建行省,其擔任福建參政[2]。洪武三年,升任御史台侍御史[3]。同年因事連坐而被免,隨後去世。明太祖朱元璋賜棺歸葬鄉里[4]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太祖實錄》(卷38):徵浙江行省參政蔡哲為中書省參政
  2. ^ 《明太祖實錄》(卷42):癸丑置福建行省以福汀漳泉建寧卲武興化延平八府隸之命中書省參政蔡哲為參政 上諭之曰君子立身行已莫先於辨義利夫義者保身之本利者敗名之源常人則惟利是趨而不知有義君子則惟義是守而竟亡乎利此所以異於常人者也福建地瀕大海民物富庶番舶往來私交者眾往時官吏多為利訹陷於罪戾今命卿往必堅所守毋蹈其過哲對曰臣以菲薄叨承恩命敢不盡公以報 上曰公即無私義之謂也私即亡公利之謂也要公之一字亦未易言此心如止水明鏡無分毫私意累之然後揆事度物廓然無滯若使胸中微有芥蒂即不得為公矣卿宜勉之
  3. ^ 《明太祖實錄》(卷54):以福建行省參政蔡哲為御史台侍御史
  4. ^ 《明太祖實錄》(卷57):侍御史蔡哲坐事免尋卒哲字思賢武昌人始仕陳友諒為御史歲壬寅來歸授江南行省理問升右司郎中癸卯命往贛州招諭熊天瑞天瑞遂遣子入朝 上嘉之擢中書省參議升參政時四川明玉珍據蜀號大夏玉珍死子昇立遣使來貢丙午命哲報聘因挾畫史同往圖其山川險易以獻吳元年改授江西按察僉事升浙江行省參政復入為中書參政未幾齣為福建參政召為侍御史至是以所舉御史犯法為廷臣所劾坐免官以卒 上惜之命賜棺歸葬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