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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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自新

大明戶部郎中
籍貫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出生 辛巳年十月十四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李氏,封孺人、加安人、宜人
親屬 (子)爾瑾、而璨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許自新(1521年—?),字試可,號習盤,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乙卯科(1555年)福建鄉試第五十一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二十三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進士[1][2]。吏部觀政,授順德府推官,四十年升南京刑部主事,四十四年復除戶部,隆慶元年升員外,二年升郎中,九月以太倉銀庫被盜,謫沅州知州。歷官長沙府知府。

家族[編輯]

曾祖許元學;祖父許君錫,貢士;父許孟春,封推官贈戶部員外加郎中。母傅氏,封太孺人加安人宜人[3]。弟知新、維新。

參考文獻[編輯]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