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爾辛基宣言》(英語:Declaration of Helsinki)是於1964年提出的一個醫學倫理學宣言。其內容是圍繞醫學研究運用於人體時歸立了六項基本原則。
- 接受測試者需要在清醒下同意。
- 接受測試者需要對實驗有概括了解。
- 實驗目的是為將來尋求方法。
- 測試前須先有實驗室或以動物作試驗。
- 由於是為將來尋求方法,若實驗對人體身心受損,需立即停止實驗。
- 要先擬好測試失敗的補償措施,才可在合法機關的監督下,再由具備資格者進行實驗。
除此亦提出「告知後同意」法則(informed consent),即接受測試者外,還包括所有病患及身體因測試的反應,有說「不」或選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