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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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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泰(?—?),明朝政治人物,順天府大興縣(今北京市)人,明神宗鄭貴妃之兄弟(或言為鄭貴妃弟,明史載為其兄),鄭承憲之子,官至正一品左都督。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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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貴妃萬曆初年入宮,生下皇三子朱常洵,進封皇貴妃,極受明神宗寵愛,廷臣懷疑鄭貴妃意圖爭國本,群臣爭言立儲,並攻擊以鄭國泰為代表的鄭氏家族,明神宗概置不問。[1]

鄭國泰及其伯父鄭承恩都主張早立太子,並多次上疏表明立場。

鄭國泰之父鄭承憲官至從一品都督同知,萬曆十七年(1589年)鄭承憲病卒,鄭國泰向明神宗請求承襲父職。兵部進言神宗,承襲非例,需減職相授,故神宗授鄭國泰正二品都指揮使一職。數日後,兵科都給事中張希皋上疏:「都指揮使只比都督同知低一等,係屬流官,按照《大明會典》,不應承襲。鄭承憲已官居極品,國泰如今又得高位,如此優待皇貴妃家,那又應當如何對待皇后之家?」此疏不報,明神宗並不理會。[2]

自萬曆十七年(1589年)鄭國泰減襲父職步入仕途,至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十一月太子朱常洛冊立、國本議定,其間鄭國泰曾先後六次上疏明神宗建言立儲之事。[3]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鄭承恩上疏彈劾給事中戴士衡、知縣樊玉衡妄圖離間骨肉,污衊鄭皇貴妃,明神宗將戴、樊二人發配了事。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十一月四日,明神宗上其母李太后徽號,加恩皇親,鄭國泰因鄭貴妃之故連升四級,官至正一品左都督。[4]有明一朝,皇貴妃及其以下,無論有多受寵,若無軍功,外戚授職最高只有鄭國泰一人,得到了一品武職左都督的職位。[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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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史》列傳第三百 外戚
  1. ^ 《明史·鄭貴妃傳》:恭恪貴妃鄭氏,大興人。萬歷初入宮,封貴妃,生皇三子,進皇貴妃。帝寵之。外廷疑妃有立己子謀。群臣爭言立儲事,章奏累數千百,皆指斥宮闈,攻擊執政。帝概置不問。由是門戶之禍大起。
  2. ^ 《明神宗實錄》卷二百十:萬曆十七年四月十二日,戚畹帶俸都督同知鄭承憲卒,其子國泰請襲父職。兵部言,承襲非例,然持之不甚堅,上予國泰都指揮使。越數日兵科都給事中張希皋言:「都指揮使下都督一等,原係流官,例不承襲,會典昭然,鄭承憲既居極品,國泰又得崇階,皇貴妃之家如此,則皇后之家又當何如?乞收回成命,以示節制。」不報。
  3. ^ 《明朝外戚研究》:自萬曆十七年(1589年)鄭國泰減襲父職步入仕途,至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十一月太子立、國本議定,其間鄭國泰曾先後六次上疏建言立儲之事。
  4. ^ 《明神宗實錄》卷三百六十五:萬曆二十九年十一月四日戊戌,上以聖母徽號禮成加恩皇親,命武清伯李文全歲加祿米二百石,永年伯王棟歲加祿米一百石,鄭國泰王道亨各加升四級,周奉孝李盛各三級,還給與應得誥命,以示特恩。
  5. ^ 《明代外戚研究》:但正如前文所言,皇貴妃以下,無論有多受寵,若無軍功,外戚授職最高止於一品武職左都督(僅鄭國泰一人),而無緣封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