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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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仁恩是1930年代和1940年代中國著名的自由傳道人,1950年代初成為控訴運動中最早被打擊的4名基督徒領袖之一(另外三人是陳文淵梁小初朱友漁)。

顧仁恩在少年時在上海聖公會開辦的學校讀書,但對宗教沒有興趣。青年時期曾因為失戀跳黃浦江自殺。後來由於長相不錯,考入電影公司,出演過影片《空谷蘭》,成為默片時代一個小有名氣的電影明星,也常有小報登載他的緋聞。1930年代,顧仁恩在一次宋尚節帶領的奮興會中聽道大受感動悔改,脫離娛樂圈,並奉獻自己作傳道人,成為一個當時有影響的奮興布道家。顧仁恩沒有讀過神學,講道的風格也類似演戲,自由發揮,與宋尚節類似。他最出名的一次布道會是1939年—1940年間在昆明,和趙君影石新我三人一連五十三天講「在財主門口的拉撒路」。此後回到上海。1942年,顧仁恩在北平布道,常去宋尚節的寓所"恩典院"交談。期間其家人由香港日本船北上,途中為同盟國魚雷擊沉,全家溺死。

1951年2月24日-3月,顧仁恩應邀前往青島,在濟寧路浸信會地方教會龍山路聚會所布道,被政府以散布反動言論的罪名逮捕,是「帝國主義留下來的反動走狗」,在4月控訴運動開始時,即成為批判對象。甚至接受美國教士范愛蓮贈送巧克力,即被指為美國特務。會上控訴者問:「像顧仁恩這樣的人,該殺不該殺?」,台下怒吼:「該殺!該殺!」[1]。 《又四十年》記載「一位從青島來的姓王的代表。他控訴顧仁恩在青島造謠和被捕的事。控訴完了, 就問聽眾:「這樣的人,該殺不該殺?」台下有一個人喊了一聲:「該殺!」 第二天人民日報上就有消息來說:「台下一片怒吼:『該殺!該殺!』」這些控訴實際上成了以後全國控訴的樣板。」所以可以確定這是中國共產黨的構陷。 顧仁恩被判刑15年,送到青海勞改,修鐵路。刑滿釋放後到北京,才發現老婆早已被中國共產黨安排與他離婚,由於無戶口可以投奔,被迫回到青海,最後在那裡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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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