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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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象徵良好的體育精神
兩支青年足球隊在開賽前握手

體育精神(英語:Sportsmanship),或稱運動家精神公平競技(Fair-play),是體育的一個重要價值體現,希望賽事能在公平尊重和合倫理的環境下順利的完成,亦是參賽者尊重對手的表現。在中國則有「運動家的風度」的稱呼,源自於清末民初教育家羅家倫的書籍,強調「寧可有光明的失敗,決不要不榮譽的成功」。

所謂「友誼第一、比賽第二」,體育精神在現代體育非常非常受重視[1][2],例如在足球比賽上,若一方球員受傷倒地而比賽繼續,控球的一方會將球踢出界,然後在處理好後對方便會把球權交回控球方。

另外,種族歧視亦是嚴重的不君子行為,若經發現公然種族歧視,相關人士會被重罰。

但運動近年來摻入政治和金錢等名利榮譽,不少運動員變得不擇手段,利用犯規等手段達到目的,例如:

韓國於2002年世界盃利用主場之利,裁判偏私以及格鬥技削弱對方踢球人數及戰鬥力而令對方敗北。

足球員蘇亞雷斯便曾因膚色歧視曼聯球員艾拉而被罰停賽8場。加上3次咬對方足球員,2010年之後沒拿過一張紅牌就一共被禁賽48場。

另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See, e.g., Joel Fish and Susan Magee, 101 Ways to Be a Terrific Sports Parent, p. 168. Fireside, 2003.
  2. ^ David Lacey, "It takes a bad loser to become a good winner."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The Guardian, November 10,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