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普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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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普騰事件或稱朱文文事件是1964年間發生於中國湖南的一宗由學生自殺引發,在中共湖南省委主導下引起的刑事冤案。被認為是1962年底開展的四清運動整肅教師的典型事件。湖南全省受此事件牽連的幹部、教師、學生達上千人[1]

事件過程[編輯]

朱文文(1946年-1964年6月[1]),湖南省攸縣人,1962年秋,攸縣一中初中畢業,後考入茶陵一中,是公認的校花。一次勞動課後,因不滿班主任龍普騰(物理老師,時年29歲[註 1][2])批評她有資產階級小姐意識,愛打扮,不愛勞動,而在離校約500米的鐵牛潭投江自殺身亡。另說[1],朱文文申請助學金,班主任龍普騰上報學校,未獲批准。兩人發生爭執,後朱文文又與同學爭執。事後,朱文文自殺身亡。

事件處理[編輯]

家屬在她死後要求中共茶陵縣委「查明真相,追查兇手」,朱文文安葬於烈士陵園,舉行追悼會,茶陵一中師生披麻戴孝為朱文文送葬。朱文文家屬要求得到縣委落實,但引起茶陵一中師生逆反心理,導致當地民眾產生不同觀點。[1]

中共湖南省委的某位書記[註 2]在朱文文家屬的申訴材料上,批示:「階級報復」,由湖南省、湘潭專區、茶陵縣三級政府組成聯合工作組。工作組為迎合這位書記,將事件定性為反革命階級報復事件。龍普騰的家庭成分中農改為富農。龍普騰本人定性為反革命,判處無期徒刑。對事件持不同意見的210人受株連處分。61名中小學教師被清理。株連上千人[1]

據說其哥哥朱某當時在部隊任指導員,朱某在朱文文死後糾纏不休,直接告到黨中央,為平息事件,國家主席劉少奇親自批示:「嚴肅處理」,最後將班主任龍普騰判處無期徒刑。

平反[編輯]

龍普騰入獄時,女兒尚未出世。1974年,曾任小學教師的妻子復職。1979年1月,中共湖南省委撤消對龍普騰的判決,為他及受此案牽連的所有人士平反。龍普騰出獄後在茶陵一中復職。1983年記者採訪時,他在茶陵一中擔任初三物理教師一職。女兒在茶陵一中就讀高三[2]

備註[編輯]

  1. ^ 1983年5月《湖南教育》報道稱48歲,倒推至1964年為29歲。
  2. ^ 李若建原文僅稱「一位省委書記」。1960年至1970年間,除湖南省委書記除第一書記張平化一人外,另有書記處書記:徐啟文于明濤華國鋒周禮周惠胡繼宗譚余保李瑞山

注釋[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李若建. 李若建:改革开放前社会流动视角下中小学教师研究. 胡耀邦史料信息網,來源:《開放時代》2014年第3期. 2014-06-25 [2016-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28) (簡體中文). 
  2. ^ 2.0 2.1 記者:任揚. 龙普腾近况. 湖南教育 (長沙市中山路211號: 《湖南教育》編輯部). May 2, 1983, (1983年第5期(總第118期)): 7. 湖南省報刊登記證第9號,代號:42-9 (簡體中文). 

相關[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