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島輸油管道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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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島輸油管線爆燃事故[1]
日期2013年11月22日 (2013-11-22)
時間凌晨2時40分[2]出現泄漏
10時25分左右發生爆炸(UTC+8
地點 中國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齋堂島街及周邊
座標36°2′58″N 120°12′54″E / 36.04944°N 120.21500°E / 36.04944; 120.21500座標36°2′58″N 120°12′54″E / 36.04944°N 120.21500°E / 36.04944; 120.21500
別名山東省青島市「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
死亡62人[3]
受傷136人
財產損失7.5172億元人民幣
事故地點在青島的位置
事故地點
事故地點
事故發生地點在青島市的位置

青島石油管道爆炸[4][5]指2013年11月22日於青島發生的輸油管線爆燃事故[6],中國國務院調查組認定為嚴重責任事故,已控制中石化系統7人[7],全案名為「山東省青島市『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8]。這發生在中國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的一起中國石化公司輸油管道泄露、起火及爆燃的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3],事故三天後,國務院授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七個國家與省級部分成立事故調查組,至翌年1月10日公布調查報告與懲處與問責詳情[9]

中國石化公司在事發前兩年已對政府提出報告,指出當地都市化發展阻礙了該油管的修復工程,而研究中國現代化的專家也指出「更多的都市化在紙上是好事,但忽略了政府控管的缺乏和工程品質的低下」,此事件全中國各地應吸取相關教訓;中國石化公司的股價自事發至2013年11月底,減少了5%[10]

經過[編輯]

輸油管破裂[編輯]

2013年11月22日凌晨2時40分[2]山東青島黃島區秦皇島路與齋堂島街交匯處,中石化管道儲運公司濰坊分公司的東黃複線[11]地下輸油管道破裂,原油出現泄漏[12]。3時左右,110接到報警。[2]原油的輸送於約凌晨3時15分被關閉。[12]

地面情況[編輯]

齋堂島街約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12]在爆燃前,中石化人員未通告和疏散附近群眾。3點左右,4輛中石化的車輛來到了齋堂島路。5時,整條街已瀰漫油的味道,環衛工人掃完地後的掃帚頭被染黑。6時多,從齋堂島街與秦皇島路至與劉公島路的交會口間近600米內拉起了警戒線,不過有人從警戒線里穿行。早晨7時半,下水口向外溢出黑色的石油狀物體;多輛工程車輛、2輛消防車、一台小型挖掘機來到了秦皇島路與齋堂島街的交會口附近。[13]

水面情況[編輯]

部分泄露原油順着雨水管線進入膠州灣,造成了大約3000平方米的海面過油。[12]7時,青島港務局和麗東化工廠的漏油事故報告海事部門稱海面有油。相關人員組織清污工作。8時30分,青島市環保局接到報告,並派人趕到入海口處理。此時,企業已在海面布設了兩道圍油欄,面積約數百平方米。10時多,污水管里產生明火併燒到了海面上。後來發生爆燃,工作人員撤離。[2]

爆燃[編輯]

上午10時30分許,在搶修過程中,在黃島區海河路和齋堂島街交匯處,正在被搶修的輸油管線現場以及和它相距約700米的雨水涵道相繼發生爆燃[13]。初步分析是管線漏油進入市政管網,雨水經涵道油氣混合,導致爆燃發生。[14][15][12][16]

爆炸具有巨大的破壞力,造成路面大面積受損,不少樓房和汽車被波及。[17]路面被掀起,碎石亂飛,砸向附近的人。[18]許多房屋的玻璃被震碎,車輛被炸飛,有些車甚至被拋至兩米的高空。災難後道路面目全非,地面上產生了許多裂縫,最長的一條約有1.5千米。[19]有網友發布的照片顯示爆炸產生的濃煙已經穿透雲層。[20]爆炸現場周邊12個社區中部分小區一度停水停電。[17]

救援與處理[編輯]

消防部門接到報警的時間為10時25分,至12時40分完全撲滅明火[21]。45輛消防車和200餘消防員被派出,來自3家醫院的44輛救護車和1195名醫護人員也投入了救治工作[22]

海事部門也於23日派出了30餘艘清污船和漁船開展海面清污,並派海事巡邏艇進行巡查,布設圍泊欄約3000米,調用消油劑10噸,至23日中午已清理大部分油污[17]。截止24日,膠州灣近海成片的油污仍清晰可見。據參與清污的專業人士預計,油污完全清除至少需花一個月的時間[23]

發生事故的黃島區對民眾進行疏散轉移,轉移居民共1.8萬人[16]。環保部門稱青島市區的空氣質量未受到爆炸明顯影響[24]

輸油管漏油至爆燃之間的7小時內民眾未被疏散,《新京報》文章對此表示了質疑[25]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張建文教授認為,這7小時說明處理過程中重視力度不夠可能是致使爆燃的原因之一[26]。青島市政府副秘書長郭繼山在記者發布會上未有正面回答未疏散民眾的問題,但他表示自己在爆燃後才知有漏油事件[27]。擔任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組長的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梁在調查進行前,也對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警戒、不疏散和通知群眾的問題提出了疑問[28]

傷亡[編輯]

12月3日,「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處置現場指揮部公布了遇難者名單,死亡62人。62名遇難人員中,山東籍48人(青島26人、山東其他市22人)、黑龍江籍7人、吉林籍3人、山西籍1人,江蘇籍1人、河南籍1人、內蒙古籍1人。

遇難者名單[29]
姓名 性別 籍貫
高賜勤 山東省青島市
王金龍 山東省青島市
丁萬聚 山東省青島市
高賜堂 山東省青島市
呂松梅 山東省青島市
韓清見 山東省青島市
徐立先 山東省青島市
馬春花 山東省青島市
薛雲剛 山東省青島市
任永伍 山東省青島市
孫曉林 山東省青島市
姜漢喜 山東省青島市
管 磊 山東省青島市
閆希斌 山東省青島市
朴孟虎 山東省青島市
李柄林 山東省青島市
管洪論 山東省青島市
陳 娜 山東省青島市
王帥帥 山東省青島市
趙國君 山東省青島市
柴方敏 山東省青島市
宋 林 山東省青島市
魏長利 山東省青島市
楚根立 山東省青島市
莊欽才 山東省青島市
生樹林 山東省青島市
張玉芩 山東省臨沂市
戰中順 山東省棗莊市
劉德軍 山東省棗莊市
王德臣 山東省臨沂市
劉啟港 山東省臨沂市
錢風柱 山東省聊城市
曹春霞 山東省淄博市
馬 龍 山東省棗莊市
王緒峰 山東省泰安市
袁中建 山東省臨沂市
葛念玲 山東省濟寧市
趙洪偉 山東省臨沂市
邱延龍 山東省濰坊市
張魯紅 山東省濰坊市
周 偉 山東省濰坊市
李秋揚 山東省濰坊市
韓敬志 山東省臨沂市
邵傑江 山東省濱州市
孫明偉 山東省臨沂市
顧毓剛 山東省濰坊市
付守亭 山東省德州市
王 亞 山東省菏澤市
杜國強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
梁 菊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
秦忠傑 黑龍江省綏化市
周 利  黑龍江省大慶市
鄭秀吉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
朱國慶 黑龍江省黑河市
金 光  黑龍江省雞西市
祖慶林 吉林省吉林市
叢軍宜 吉林省吉林市
高同升 吉林市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王 鵬 山西省晉中市
徐中平 江蘇省徐州市
尹明衛 河南省新鄉市
李柏川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

調查[編輯]

安監項目曾為示範工程[編輯]

2009年1月12日至13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在黃島區組織召開了項目科技成果驗收會議,「青島黃島石化工業區重大危險源監控與應急救援指揮系統工程」是當時國內唯一通過國家安監總局組織專家驗收通過的石化工業園區的綜合應急平台項目。當時會議認為,該項目總體達到了國內領先水平。安全監管總局將該項目列為2008年度國家「十一五」科技支撐計劃重點項目「危化品監控與事故應急救援關鍵技術研究與示範工程」的示範工程。黃島石化區監控中心監控及指揮系統曾榮獲2013年度「神華杯」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科技獎三等獎,也是全國唯一縣區級安監局獲獎單位。[30]

初步原因[編輯]

最早的消息稱化工廠發生爆炸。[31]隨後這一說法被官方否認。[20]事故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線漏油進入市政管網的輕質原油閃爆導致,具體原因仍在調查。引發事故的管線爆裂長度達3.5公里。[16]

管線隱患[編輯]

一開始媒體多報道出事管道為黃濰線管道,後來中石化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經核實,原油泄漏並爆燃管道是東黃複線管道。該管道1986年7月建成投產,已運營27年,自山東省東營市終到青島市黃島油庫。2011年9月和2012年9月,中石化管道儲運分公司曾兩次發布了「東黃(復)線」隱患整治工程的環境信息公告,稱「原本管線所處的郊區現在變為繁華城區,建築物眾多,人口密集,部分管道陸續被占壓,導致管道無法搶維修,即使一些沒有占壓的建築物也離管道較近,無法進行管道防腐層大修,存在一些安全隱患。」事故發生時環境評估依然在進行當中,整治工程未能動工。[11]

國務院調查組[編輯]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由於此次事故已經達到30人或以上死亡的「特別重大事故」等級,因而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32]事故調查組全名「國務院山東省青島市「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由安監總局、監察部、公安部、環保部、國資委、全國總工會、山東省政府及其部門有關負責人組成,並下設技術組、管理組、綜合組,邀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調查[8]

最終處理[編輯]

2014年1月10日傍晚,央視、新華社等官方媒體公布[33]國務院對中石化管道分公司運銷處處長裘冬平、安全環保監察處處長廖達偉、濰坊輸油處處長兼副書記靳春義,青島市黃島區委辦、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管委辦公室副主任兼應急辦主任汪嘯,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安監局副局長李寶三、石化區分局局長任獻文等15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其中,給予傅成玉行政記過處分,給予中石化股份公司副總裁、安全總監王永健行政記大過處分並免職。給予中共青島市委副書記、青島市市長張新起行政警告處分,另外,國務院並公布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全文。[34]

晚上七點,中國石化通過稱,堅決服從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對事故責任的認定,並接受對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決定。繼續全力配合當地政府做好事故善後工作。全面排查整改油氣管網等各類隱患。牢記血的教訓,舉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各項制度。再次向全國人民和青島人民深深致歉。[來源請求]

審判[編輯]

2015年11月30日,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對青島輸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相關的4起刑事案件一審宣判,14名被告人被判處3至5年不等的刑罰。其中8人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至5年不等的刑罰,其中2名被告人被依法適用緩刑;當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員6人犯玩忽職守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3年6個月不等的刑罰,其中2名被告人被依法適用緩刑。宣判後,有10名被告人當庭表示不上訴,有4名被告人表示將考慮是否上訴[35]

反應[編輯]

中央政府[編輯]

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方面,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均做出了最高指示,要求嚴格落實安全責任、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36][37][6]習近平還在山東考察期間來到青島市,考察事故搶險工作,並指「這次事故再一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安全生產必須警鐘長鳴、常抓不懈,絲毫放鬆不得,否則就會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深化安全生產大檢查,認真吸取教訓,注重舉一反三,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38]

中國石化[編輯]

事故發生後,中國石化董事長傅成玉公開道歉,稱「感到萬分的悲痛」,「對逝者表示深切的哀悼,對他們的家屬表示深切的慰問,也向青島市人民表示歉意,向全國人民表示歉意」,並承諾將「不惜一切代價」搶險救災,盡快查找事故原因。[17]中國石化公司通過新浪微博表示將全力以赴,搶救傷員,挽救損失。並稱將以負責任的態度調查事故責任,並及時通報進展。[16]

本地媒體[編輯]

此外,爆炸發生後,與其他多數中國大陸報章的頭版帶圖大篇幅報道不同,23日的青島媒體《半島都市報》與《青島早報》對事件淡化處理,在頭版頂端以較小字標題報道中央領導對爆炸事件的指示。[17][39][40][41]當地的青島便民網對事件未作報道,青島和山東電視台也低調處理了這一消息。[39][42]24日《青島早報》以《官兵做飯,百姓喊香》《住安置點,如家溫暖》為標題對事故後官方的處置作出了報道,這種標題被一些大陸網民認為不合適,網易也製作了專題「青島爆燃輿情:一出最悲的悲劇,裡面充滿了無恥的笑聲」,譴責青島媒體將「喪事辦成喜事」、「鐵定被釘上歷史恥辱柱」,但後來該專題被刪除。[43][44][45][46]在青島媒體遭到大量非議的同時,時評人畢殿龍認為「青島媒體只是代受其過而已」。《半島都市報》首席評論員楊祥璽在微博上稱:「本地媒體人的痛苦、無奈、抗爭、憤怒、委屈和悲哀,又與何人說?」「我們不是靶子,我們是手腳暫時被捆住的朋友」。[43]

政治效應[編輯]

財訊網將此中石化的重大安全事件,和中石油的腐敗窩案及中海油的幕後交易,等事件總結為「中國『石油幫』的存在已經嚴重地威脅到了中國經濟的安全」,主張中央須採取措施瓦解既得利益集團[7]

參考文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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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編輯]

外部圖片連結
image icon Flickr上法新社拍攝的爆炸現場畫面相冊
image icon 鳳凰網提供的爆炸現場圖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