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模板討論:中華民國國定古蹟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模板依照頁面評級標準無需評級。
本模板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台灣專題 (獲評模板級不適用重要度
本模板屬於台灣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台灣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模板級模板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模板無需評級。
建築專題 (獲評模板級不適用重要度
本模板屬於建築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建築相關條目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模板級模板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模板無需評級。

建議刪除模板

[編輯]

1997年4月第二次修改《文化資產保存法》以後,即無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古蹟,建議刪除模板。-Kolyma (留言) 2009年11月22日 (日) 14:13 (UTC)[回覆]

Winertai討論 | 貢獻)君提醒,舊制古蹟分級仍被普遍使用,且2001年修訂的「古蹟委託管理維護辦法」仍保留等級劃分的描述,故暫不刪除。-Kolyma (留言) 2009年11月26日 (四) 01:3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