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一種發乎於生物內心的情感。通常多見於人或動物。愛在日常生活裡,通常指人際間的愛。可能因為其為情感之首位,所以愛是美術中普遍的主題。愛有時亦會被形容為強迫症。愛最佳的定義可能是主動行動,以真心對待某個生命體或物體,使其整體得到快樂。簡而言之,愛即主動使整體得到快樂。愛是與生俱來的,所以可以認為是人性的特質,換言之,愛是作為人必須具備的本質之一。雖然世界各民族間的文化差異使得一個普世的愛的定義難以道明,但並非不可能成立。愛可以包括靈魂或心靈上的愛、對法律與組織的愛、對自己的愛、對食物的愛、對金錢的愛、對學習的愛、對權力的愛、對名譽的愛、對他人的愛,數之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