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瑪
他瑪 (希伯來語:תָּמָר,羅馬化:Tamar,直譯:Tāmār)是《舊約聖經·創世記》中記載的一個人物,本來是猶大的兒媳,先後嫁給他的兩個兒子珥與俄南,後來,因為猶大的毀約,他瑪設下美人局與猶大發生性關係,生下孿生子法勒斯和謝拉[1]。
在《撒母耳記》中,有另一位他瑪,是大衛王的女兒,被兄長暗嫩強姦。
故事
[編輯]在創世記第38章中,記述了他瑪是猶大的兒媳,長子珥的妻子[2];但是由於珥的邪惡(並未記載為何種惡行),而死於天譴(遭耶和華處死)[3],於是猶大依照希伯來的習俗,要求次子俄南與他瑪同房,以便為長子珥留下繼承人[4]。俄南知道,生下的小孩屬於珥的名下,所以俄南佔有了他瑪的肉體,享受性愛的快樂,採用體外射精的方式,刻意不讓他瑪懷孕,避免生下不屬於自己的後代。耶和華憎恨俄南的做法,也使俄南死於天譴[5]。這時猶大擔心如果按風俗繼續讓第三子示拉與他瑪同房,自己僅剩的一個兒子示拉也會步上哥哥後塵,最終死於天誅,因此暫用託詞,讓她先回娘家守寡,等待示拉長大,再與她同房[6];可是他瑪發現示拉已經成人了,但還沒有實踐諾言來迎娶她[7],於是他瑪心生一計,決定設法留下猶大的香火,並使長子名份得以延續。
根據創世記38章的記載,猶大在自己的妻子去世之後[8],和朋友前往亭拿剪羊毛。他瑪聽到消息,就坐在往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戴上面紗,假扮流鶯妓女。猶大來此召妓,由於他瑪戴着面紗,他沒有辨認出是自己的兒媳[9] 。作為召妓的費用,猶大提出付給她一隻山羊羔作為代價,但是他瑪要求先以猶大的印、帶子和杖作為抵押品[10];他瑪因為這次與公公猶大的同房而懷孕[11],但是當猶大後來送去羊羔時,發現她已經帶着印、帶子和杖離開[12]。三個月以後,當猶大聽說他瑪在娘家守寡期間充當妓女,並且懷孕的消息,便下令以通姦罪名將她火刑燒死[13];但是當他瑪向他出示猶大給她的印、帶子和杖,公開宣布孩子的父親就是印、帶子和杖的主人,於是猶大承認了她和孩子,並且承認他瑪比自己更為公義,因為自己沒有讓幼子示拉迎娶他瑪[14] 。
意義
[編輯]聖經批判者認為,這是一個原型神話,反映了猶大支派中人口的波動;文本批判學者將文本歸於Yahwist,儘管聖經學者將其當作關於部落國家不早於此[15][16]。許多學者認為珥和俄南的死反映了兩個部落的滅絕[15][17];「俄南」可能說明 一支以東部落稱為「俄南」[17],在創世記36章曾提到以東後裔[18];而「珥」也出現在歷代志的家譜中[19],曾經是一個部落,後來包括在「示拉」部落中[15][20].
另一些學者則關注夫兄弟婚制度,或者將其作為這種制度起源的原型神話,因為它集錦了各種婚姻案例:為了享樂而不要孩子(俄南)、拒絕完婚(示拉)、與亡夫兄弟以外的人進行夫兄弟婚行為[15];
參考文獻
[編輯]- ^ 創世記 38章29–30節
- ^ 創世記 38章6節
- ^ 創世記 38章7節
- ^ 創世記 38章8節
- ^ 創世記 38章9–10節
- ^ 創世記 38章11節
- ^ 創世記 38章14節
- ^ 創世記 38章12節
- ^ 創世記 38章15–16節
- ^ 創世記 38章17–18節
- ^ 創世記 38章18節
- ^ 創世記 38章20節
- ^ 創世記 38章24節
- ^ 創世記 38章25–26節
- ^ 15.0 15.1 15.2 15.3 J. A. Emerton:《猶大和他瑪》
- ^ 公有領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編).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1. 本條目包含來自
- ^ 17.0 17.1 Cheyne,Black:《聖經百科全書》
- ^ 創世記36章23節
- ^ 歷代志上4章21節
- ^ Cheyne ,Black:《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