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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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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昶(?—535年),河南郡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東)人,魏獻文帝拓跋弘之孫,驃騎大將軍、太保、領太尉、咸陽王元禧第八子,北魏宗室、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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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昶在父親元禧死後被斷絕宗室屬籍[1][2],元昶和兄弟們窮困,時常缺少衣服和食物,叔叔彭城王元勰收養了他們,也只有元勰一年之中再三接濟供給他們[3][4][5]。元昶後以通直散騎常侍、琅邪縣開國公為起家官,食邑五百戶。永安三年十月癸卯朔(530年11月6日),元昶被特封為太原王[6][7][8]。後屢次升任鴻臚卿永熙三年秋七月辛巳朔(534年7月26日),鎮東將軍、前任大鴻臚卿、太原王元昶超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9]天平二年(535年),元昶去世,朝廷贈予太尉公[10]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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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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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通
  • 元翼,南梁信武將軍、青冀二州刺史、咸陽王
  • 元顯和
  • 元樹,南梁使持節、鎮北將軍、都督北討諸軍事、鄴王
  • 元昌,南梁直閣將軍、荊湘二州刺史
  • 元曄,南梁散騎常侍、桑乾王
  • 元坦,北齊特進、開府儀同三司、新豐縣公
  • 元仲英,樂安公主,嫁東魏散騎常侍、柔然大中正閭伯昇
  • 上庸公主,嫁東魏驃騎大將軍、中書監、東郡文宣公陸子彰

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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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善慧,承襲為太原王,北齊接受禪讓後,爵位依例降低[1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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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魏書·卷二十一上·列傳第九上》:絕其諸子屬籍。
  2. ^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遂賜死私第,絕其諸子屬籍。
  3. ^ 《魏書·卷二十一上·列傳第九上》:於後,禧諸子每乏衣食,獨彭城王勰歲中再三賑給之。
  4. ^ 《北齊書·卷二十八·列傳第二十》:初,禧死後,諸子貧乏,坦兄弟為彭城王勰所收養,故有此言。
  5. ^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初,禧死後,諸子貧乏,坦兄弟為彭城王勰所收養,故有此言。
  6. ^ 《魏書·卷十·帝紀第十》:復通直散騎常侍、琅邪縣開國公。李叔仁官爵,仍為使持節、大都督,以討世隆。
  7. ^ 《魏書校勘記·卷十·帝紀第十·一二》:復通直散騎常侍琅邪縣開國公李叔仁官爵 北史卷五作「琅邪公昶為太原王」,不載復李叔仁官爵事。按李叔仁附見卷七三崔延伯傳後,寥寥數語,北史卷三七李叔仁傳較詳,都沒有說他曾封「琅邪郡公」。本書卷二一上咸陽王禧傳附子昶,說他「起家散騎常侍、琅邪縣開國公,邑五百戶。莊帝初,特封太原王」,與北史此紀合。這裏原文當作:「通直散騎常侍、琅邪縣開國公昶為太原王。復李叔仁官爵,仍為使持節、大都督以討世隆。」後來脫「昶為太原王」五字,讀不可通,後人又把「復」字移在上面,遂如今狀。今於「開國公」下句斷。
  8. ^ 《北史·卷五·魏本紀第五》:冬十月癸卯朔,封大鴻臚卿寶炬為南陽王,汝陽縣公脩為平陽王,新陽伯誕為昌樂王,琅邪公昶為太原王。
  9. ^ 《魏書·卷十一·帝紀第十一》:秋七月辛巳朔,以鎮東將軍、前大鴻臚卿、太原王昶特為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10. ^ 《魏書·卷二十一上·列傳第九上》:坦弟昶,起家通直散騎常侍、琅邪縣開國公,邑五百戶。莊帝初,特封太原王。累遷鴻臚卿,超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天平二年薨,贈太尉公。
  11. ^ 《魏書·卷二十一上·列傳第九上》:子善慧,襲。齊受禪,爵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