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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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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懷(?—?),字祖思,中國東晉官員。官至黃門侍郎、侍中、太常、護軍將軍。

咸和二年(327年)任旭卒,太守馮懷上疏稱應該贈任旭九卿,當時蘇峻作亂,事情沒有實行[1]蔡謨謝沈、丁纂、馮懷議論:「降一等的大功之服,也可以嫁女。」[2]

咸和年間,陸曄請求歸鄉掃墓。有司上奏,舊制給假六十日。侍中顏含、黃門侍郎馮懷反駁:「陸曄內含至德,意志專一,受先帝託付之重,居於台司之位,既蒙詔書許他歸省掃墓,大臣之義本來就在忘己,豈能有期限就回來,無期限就不回呢。我們以為應該回來的時候自會回來,不須規定日期。」晉成帝聽從,陸曄於是回家[3]

當時議論元旦朝會日皇帝應不應該禮敬司徒王導。博士郭熙、杜援等以為禮沒有君拜臣的記載,說應該免除行禮。侍中馮懷議論:「天子制定禮儀,沒有比辟雍講學更大的了。在那一天,還要拜三老,何況是先帝師傅。應該極盡恭敬。」事情交到門下省,荀奕議論:「元旦朝會是三朝之首,應該明確君臣之體,不應該君拜臣。如果他日小會,自然可以極盡敬禮。至尊給公寫手詔說『頓首言』,中書寫詔書稱『敬問』,散騎冊命時則稱:『制命』。如今詔文還有不同,何況大會和小會,按理怎能相同!」晉成帝下詔聽從荀奕[4]

當時人議論王導是皇帝師傅,名位隆重,百僚應當為他降節行禮。太常馮懷問顏含, 顏含回答:「王公名位雖高,沒有偏敬的道理,降節行禮的話,可能是諸君的事情。鄙人已老,不識時務。」顏含既而告訴他人:「我聽說進攻國家不問仁者。馮祖思向我問奉承巴結的事,難道我的德行不正嗎?」[5]

咸康三年(337年),國子祭酒袁環、太常馮懷上疏請求設立國子學。[6]咸康七年(341年),衛將軍虞潭認為武悼皇后楊芷晉懷帝永嘉元年已經追復尊號,但是別立廟祭祀,現在應該配享晉武帝。護軍將軍馮懷和會稽王司馬昱中書監庾冰中書令何充尚書令諸葛恢、尚書謝廣、光祿勳留擢、丹楊尹殷融、散騎常侍鄧逸等都附和虞潭的議論,於是武悼皇后配享晉武帝。[7]

咸康年間,太常馮懷上表提出奉還到西儲夾室,稱之為祧。晉穆帝永和二年(346年)七月,有司上奏:「十月殷祭進行,京兆府君(司馬防)當遷入祧室。之前征西將軍(司馬鈞)、豫章府君(司馬量)、潁川府君(司馬儁)毀去神主,中興之初權居天府,在廟門之西,懷疑馮懷當年之論不合禮制。現在京兆府君遷入,是為皇帝的四世遠祖,位在太祖(司馬懿)之上。之前周朝太祖世代久遠,於是遷走有所歸宿。現在晉廟以宣皇帝(司馬懿)為主。而四祖放在一邊,是委屈祖先遷就孫子;殷祭祫祭放在上面,就是替代太祖。」這時轉任護軍將軍的馮懷議論:「禮,無廟的祖先設壇祭祀,可立別室來藏神主,到殷禘時則祭祀在壇上。」於是京兆府君的神主遷入西儲,一起稱為祧,就像前三祖遷主的禮儀一樣,於是正室還是十一個。[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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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晉書》卷九十四 列傳第六十四 隱逸 任旭
  2. ^ 隋書》卷八 志第三 禮儀三
  3. ^ 《晉書》卷七十七 列傳第四十七 陸曄
  4. ^ 《晉書》卷三十九 列傳第九 荀奕
  5. ^ 《晉書》卷八十八 列傳第五十八 孝友 顏含
  6. ^ 宋書》志第四 禮一
  7. ^ 《晉書》卷三十一 列傳第一
  8. ^ 《晉書》卷一十九 志第九 禮上
    《宋書》志第六 禮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