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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科學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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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科學與工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中列舉的特設專業,屬於化學類,其專業代碼為070304T[1]。目前,中國大陸的普通高等學校中,南開大學[2]天津大學[3](合辦)較早設立本專業,而近年來又有中北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也開設了這一專業。

根據天津大學提供的資料,該專業的英文翻譯應為「Molecular Science and Engineering」[4]

南開大學與天津大學的分子科學與工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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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南開大學化學學院與天津大學化工學院開始合辦分子科學與工程專業。該專業的設立是天津大學和南開大學兩校加強本科教育交流合作的成果之一。與其同一時期存在的聯合設立的本科專業還有南開大學電子信息與光學工程學院(原信息技術科學學院)和天津大學精密儀器與光電子工程學院合辦的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專業。

南開大學化學學科和天津大學化工學科皆為國內領先的學科,而分子科學與工程專業正是在這兩個學科支持下創建的。該專業旨在貫通基礎科學和工程技術,培養具有綜合背景的人才。由於缺乏相應的研究生教育體系和職業發展軌道,本專業的畢業生往往會進入相關學科和相關行業,另有一部分畢業生從事了與本專業關係不大的職業。

分子科學與工程專業自設立以來,每年在南開大學和天津大學的招生計劃中各招收約30名學生,並編成兩個班級。本專業學制四年,前兩年在南開大學學習,教學內容以化學專業相關課程和基礎課為主;後兩年在天津大學學習,教學內容以化工類專業相關課程和實踐類課程為主。由於南開大學和天津大學的各校區在空間上彼此毗鄰,本專業學生可在兩校間靈活安排選課,亦有教師在對方學校開設課程,實際上教學計劃高度融合。本專業的學生需在兩校共獲得約210學分,並在南開大學或天津大學教師的指導下完成一份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本專業畢業的學生由招生的學校頒發分子科學與工程本科畢業證書(一份),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由南開大學授予分子科學與工程理學學士學位,並同時由天津大學授予分子科學與工程工學學士學位。

分子科學與工程系及相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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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學化工學院設有分子科學與工程系。該系是化工學院下設的較小但確有實體的系。首任系主任是張金利教授。第二任系主任是陳志堅教授(現任)。

南開大學化學學院的組織結構中沒有以該本科專業組成系一級的行政單位。該學院歷任負責本科教學的副院長主要負責該專業的建設和管理。

天津化學化工協同創新中心成立後,也參與了分子科學與工程的本科專業建設。

其他高校的分子科學與工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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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北大學新設立了分子科學與工程本科專業[5]。在其專業介紹中[6],中北大學基本沿用了南開大學和天津大學對這一專業內涵的解釋。

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設立了分子科學與工程專業[7]。當年該校採取大類招生,最早在2018年才會進入專業分流階段。

以分子科學與工程命名的學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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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大陸和港澳台地區,另有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下設學術機構以「分子科學與工程」命名。

  •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工程學院分子科學與工程系[8]
  • 山東大學分子科學與工程研究院[9]
  • 東北大學理學院分子科學與工程研究所[10]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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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2017-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28). 
  2. ^ 南开大学本科专业. [2017-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19). 
  3. ^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 [2017-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2). 
  4. ^ 天津大學學院、專業中英文名稱對照表[永久失效連結]
  5. ^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2017-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23). 
  6. ^ 中北大学理学院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 [2017-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30). 
  7.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化学学院学院简介. [2017-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06). 
  8. ^ 分子科學與工程系. [2017-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5). 
  9. ^ 山东大学学院纵览. [2017-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9). 
  10. ^ 东北大学理学院分子科学与工程研究所. [2017-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