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長龍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劉長龍
性別
出生1963年8月(60歲)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籍貫吉林公主嶺
民族漢族
頭銜全國人大代表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劉長龍(1963年8月),男,漢族吉林公主嶺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國共產黨黨員,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吉林地區代表。

生平[編輯]

1985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吉林省財政廳工業交通處副處長,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副廳長,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兼吉林省生態省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等職務。2013年3月,任吉林省財政廳廳長、黨組副書記。2014年12月,任吉林省財政廳廳長、黨組書記。

2016年9月,任中共長春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16年10月當選長春市人民政府市長。2018年2月24日,當選為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1]

2018年8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聽取關於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調查及有關問責情況的匯報,會議要求劉長龍等相關涉事官員引咎辭職[2]

參考文獻[編輯]

  1.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中國新聞網. [2021-0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7). 
  2.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 听取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有关问责情况的汇报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新華網. [2018-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16).  參數|newspaper=與模板{{cite web}}不匹配(建議改用{{cite news}}|website=) (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姜治瑩
長春市人民政府市長
2016年9月-2018年8月
繼任:
劉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