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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如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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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如愚(?—?),字子發,臨安府錢塘縣(治今杭州市)人。

生於南宋孝宗乾道三年(1167)正月,「甫弱冠,於諸子百家靡不究竟」,對《易》最用功。早年以父蔭補承信郎(從九品),經吏部銓試合格,被任命為福州連江縣監稅。再調常熟犒賞酒庫所監,「盡改異時苛瑣之政,課入由是整辦」。後以母老為由,解職歸里,「往居城西別墅,凝然寂然,未逾月,頓有所悟。自是留心清靜寂滅之教,凡三四年」,再回歸儒家,以孔子為師。南宋理學發達,但於「天理」與「人慾」不能調和,[1]如愚則主張克制私情,並節制情慾,「如是,則天理人慾合而為一,於道斯為得矣。」[2]嘉熙二年(1238),丞相喬行簡奏薦授承信郎,差充祕閣校勘,如愚連上三疏辭免,特轉秉義郎。因不善理財,晚年貧苦,不改其志。淳祐四年(1244)五月卒。著有《准齋雜說》,清代已佚,清初修《四庫全書》時從《永樂大典》中輯出2卷。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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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朱子語類》卷13強調「人之一心,天理存,則人慾亡;人慾存,則天理滅,未有天理人慾夾雜者」。
  2. ^ 《准齋雜說》卷上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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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元傑:《准齋先生吳公行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