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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漢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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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漢東(1951年1月),男,江西東鄉人,中國知識產權法專家,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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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畢業於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本科,留校任教;1986年中南政法學院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1995年中國人民大學民法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1996年1月至1997年3月任澳門立法會議員法律顧問。1997年9月至2000年5月,任中南政法學院副院長、院長;2000年5月至2014年1月,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黨委常委[1]。學術專長為民商法知識產權法。是中國著名的知識產權法專家。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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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著作權合理使用制度研究》、《無形財產權制度研究》(合著)、《知識產權基本問題研究》(合著)等著作10部,另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文章100餘篇。

專著和論文曾獲首屆全國優秀博士論文獎、司法部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湖北省政府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教育部人文社科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 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二等獎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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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历任领导.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2022-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4). 
教育職務
前任:
鄭承泉
中南政法學院院長
1997年9月-2000年5月
機構撤銷
原因:合併組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新頭銜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
2000年5月-2014年1月
繼任:
楊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