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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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創研究。 (2011年9月13日) |
地區金融中心,Regional banking centre/Regionalfinancial centre,是一些地位次於國際金融中心的經濟城市。雖然它們法系、金融、通訊不及國際金融中心發達,但是知名度高,如開曼群島、巴哈馬群島、百慕達等,是不少上市公司及投資基金等遷冊的目的地。[1] [2]
相關
[編輯]參見
[編輯]參考
[編輯]- ^ 陳文鴻:香港由國際金融中心降為地區金融中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002年3月30日,大紀元時報
- ^ Hong Kong Trader Net: Irreplaceable as a regional financial centre. [2007-07-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