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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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瑜(1964年6月),女,北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外交官。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外交部發言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爾巴尼亞大使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羅馬尼亞大使,是中國外交部自1983年建立發言人制度以來的第23位發言人,也是第4位女發言人。

生平[編輯]

姜瑜出生於北京。1982年,姜瑜考入北京外交學院英語專業。1987年,她大學畢業,被分配到北京外交人員服務局,一家專為外國駐華機構提供服務的政府單位。在這裏工作近九年之後,姜瑜在1991年進入外交部新聞司工作,而她以後的外交工作幾乎都在和新聞、外國記者打交道。

1992年,姜瑜赴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任職。1995年,她又回到外交部新聞司,並歷任新聞司三等秘書、副處長、處長。2000年,專為駐華記者提供相關服務的外國記者新聞中心成立,姜瑜被任命為這家機構的首任主任。2002年,她又被派到外交部駐港公署,擔任參贊。2005年,又調任外交部新聞司參贊。2006年初,升任新聞司副司長。2006年6月13日,姜瑜首次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的身份,出席例行記者招待會。[1]

2012年4月,出任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2]2015年3月,出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爾巴尼亞大使[3]。2019年3月,出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羅馬尼亞大使[4]2022年3月,自駐羅馬尼亞大使離任[5]

2022年9月,出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事務特別代表[6]

爭議言論[編輯]

2011年3月3日,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外國記者要求提供禁止採訪中國茉莉花革命的具體法律條款,姜瑜說:「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問題的實質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亂,想在中國鬧事。對於抱有這種動機的人,我想什麼法律也保護不了他。」[7]。3月17日,《南方周末》發表特約評論員文章《法律應當是所有人的擋箭牌》[8]

參考資料[編輯]

  1. ^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简历.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23-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17). 
  2. ^ 姜瑜副特派员简历.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2023-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8-18). 
  3. ^ 姜瑜大使简历.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爾巴尼亞共和國大使館. [2023-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7). 
  4. ^ 姜瑜大使简历.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羅馬尼亞大使館. 2019-03-08 [2023-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7). 
  5. ^ 姜瑜大使致全体旅罗侨胞的辞别信.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羅馬尼亞大使館. 2022-03-27 [2023-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27). 
  6. ^ 卸任中国驻罗马尼亚大使后,前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有了新职务. 澎湃新聞. 2022-09-22 [2023-01-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21). 
  7. ^ 外交部发言人就利比亚局势等问题答记者问(实录). 人民網. 2011-03-04 [2011-04-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3-09). 
  8. ^ 陳有西. 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 南方周末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2011-03-18 [2011-04-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8-21). 
外交職務
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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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事務特別代表
2022年-
繼任:
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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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羅馬尼亞大使
2019年3月-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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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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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爾巴尼亞大使
2015年3月-2018年12月
繼任:
周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