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專區
外觀
宜春專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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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江西省的專區 | |||||||||
1958年—1970年 | |||||||||
首府 | 宜春縣 | ||||||||
歷史 | |||||||||
歷史 | |||||||||
• 成立 | 1958年12月8日 | ||||||||
• 廢除 | 197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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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地級南昌市、地級宜春市 |
宜春專區(宜春專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已撤銷的專區,在今江西省西北部。1949年置,專署駐南昌市。轄南昌、新建、進賢、豐城、新淦、清江、高安、奉新、靖安、安義10縣。
歷史
[編輯]1958年12月8日報告南昌專署改名為宜春專署,專署由南昌市遷至宜春縣[1]。
1960年,撤銷新余縣,改設新余市,由省直轄;撤銷萍鄉縣,改設萍鄉市,屬宜春專區;原屬撫州專區的進賢縣劃入宜春專區。轄1市、13縣。
1961年,原屬南昌市的南昌、新建2縣劃入宜春專區。1963年,撤銷新余市,恢復新余縣。1968年,將進賢縣劃歸撫州專區。宜春專區轄1市、15縣。
1963年4月宜春縣的宜春鎮改由宜春專區直轄[2]
1967年1月宜春專區直轄的宜春鎮改由宜春專區宜春縣管轄[3]
1970年,萍鄉市升地級市。同年專區更名為地區,專員公署更名為行政公署[4]。
行政區劃
[編輯]1970年撤銷時轄15縣[4]。
- 安義縣(龍津鎮)、豐城縣(城關鎮)、靖安縣(雙溪鎮)、清江縣(樟樹鎮)、奉新縣(馮川鎮)、高安縣(筠陽鎮)
- 宜春縣(宜春鎮)、宜豐縣(新昌鎮)、銅鼓縣(永寧鎮)、上高縣(敖陽鎮)、萬載縣(康樂鎮)、分宜縣(分宜鎮)
- 南昌縣(蓮塘鎮)、新建縣(長堎鎮)、新余縣(新余鎮)
參考文獻
[編輯]- ^ 1958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4-1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30).
- ^ 1963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8).
- ^ 1967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 ^ 4.0 4.1 1970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4-1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30).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5 (中文(簡體)).
- 史為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簡體)).
前任: 南昌專區 (1949.9.6–1958.12.8) |
宜春專區 (1958.12.8–1970) | 繼任: 宜春地區 (1970–200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