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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一元 (隆慶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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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一元
大明
籍貫山東濟南府鄒平縣
出生正月初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劉氏
親屬(侄子)張延登(萬曆進士)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張一元(1543年—?),字鳴春,號仁軒,山東濟南府鄒平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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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三甲第一百二十七名進士[1][2]。授陽曲縣知縣,在在任時清除大猾巨蠹,核察隱田匿賦。擢吏部主事,歷戶部郎中,十九年十二月陞光祿寺少卿[3][4]。二十年十一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二十一年八月升通政司右通政,十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當年饑荒,上疏請停止榷酒,留贖銀,借鄖陽的餉銀貸河北漕糧。巡按陳某奉上命請開礦,張元執奏不可,事情中止,不久被陳某所告,於是請辭官歸鄉。二十三年去職。卒年六十六歲。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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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興;祖父張桂,訓導;父張佩弦,壽官。母孫氏。具慶下。兄一亨、一貞[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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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三》:萬曆十九年十二月辛丑 南京刑部郎中陳應芳升福建僉事,戶部郎中張一元升光祿寺少卿。
  4.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三》:萬曆十九年十二月己酉 禮科給事中胡汝寧劾文選司郎中王教,力足以驅鷹犬,權足以壓堂官,如張一元、陳應芳忿爭,並謫調外,公論是應芳而非一元,乃一元升光祿寺少卿,應芳止升僉事,蓋緣一元與教同鄉同年。使今日有如御史傅好古之劾,謝廷採則安能一日居朝廷之上乎?上著吏部堂官回話。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