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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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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達林
2021年4月接受美國之音採訪
性別
出生 (1980-05-30) 1980年5月30日44歲)
 瑞典
國籍 瑞典
職業人權活動家

彼得·耶斯佩爾·達林Peter Jesper Dahlin,1980年5月30日[a]),曾用名Pater Beckernrindge,瑞典人權活動家,以創辦支持中國維權運動的組織保護衛士知名。2016年1月3日,彼得·達林被中國警方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逮捕。1月19日,中國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公佈了他的「認罪」視頻[2],後彼得·達林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稱,被拘禁的23天中接受日夜審問、不准睡覺、整夜不關燈等根據國際公約所認定的酷刑後被命令寫悔過書,電視認罪是被強迫的,事先被要求在鏡頭前背誦中方指定的稿子[3][4][5]。1月25日,達林在獲釋後被驅逐出境返回瑞典。[6]

彼得·達林的被捕與中國當局公佈其「認罪」視頻的行為受到了中國大陸媒體、國際媒體的高度關注。他是第一位因為支持中國人權運動而遭逮捕拘留的外籍人士,也是中國官媒公佈「認罪」言論的第一位外籍人士,評論人士擔憂,這表明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的寒冬將至。[6]

關注中國維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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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達林從2007年開始在中國生活。2009年,彼得·達林與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維權律師王全璋等人在香港共同創辦了「人權衛士緊急救援協會」(Chinese Urgent Action Working Group)組織,該組織以「Joint Development Institute Limited」(JDI)的名義在香港註冊。JDI在北京非政府組織「維權緊急援助組」[7]的名義活動,在中國內地設立了10多個法律援助站,為尋求促進法治發展、反對侵害人權的活動家及律師提供培訓和支持,並向海外提供中國人權報告[6];《環球時報》指JDI組織接受西方政府機構及非政府組織的捐助,並稱其先後在23個省及直轄市向151人培訓如何進行維權活動。[8]

達林所屬的人權衞士緊急救援協會,據該組織官網介紹,是由一群中國學者、律師和政治專家組成,其目的是通過法律援助等方式支持並保護中國境內受迫害的維權人士,基於維持協會的安全和可持續性的運行,並且「不提供任何關於協會人員的信息」。英國BBC報導說,該協會在事發前曾向聯合國遞交了一份《中國人權報告》,內容是關於中國政府「恫嚇、監視、軟禁、人身攻擊、綁架和任意拘留」維權人士的案例,而達林在報告上被列為其在中國的聯絡人之一。[9]

被拘禁及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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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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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3日,原計劃前往泰國的達林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登機前失蹤,第二天被拘留,後來證實是被當局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逮捕。另外由於人權衛士緊急救援協會並沒有在中國境內註冊備案,不具備在中國境內從事經營活動的權利,所以其將離岸賬戶接受的境外資金用於中國境內活動,涉嫌非法經營、逃稅漏稅等多項罪名。當局還指控JDI在被調查時存在銷毀證據和串供行為。[8]

外部影片連結
video icon 中國破獲一起危害國家安全案件 抓獲外籍犯罪嫌疑人

2016年1月19日,已被當局關押多日的彼得·達林出現在中國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的「24小時」新聞節目上,在播出的視頻中,他表示了道歉和認罪[2]新華社也發表文章聲稱,達林承認他們撰寫的報告「並不能反映真實全面的情況」,新華社還稱,該組織培訓的律師及活動人士「插手社會熱點問題和敏感案件,蓄意激化一些原本並不嚴重的矛盾糾紛」,「煽動群眾對抗政府,意圖製造群體性事件」。[6]此前,被當局逮捕的香港失蹤書商、擁有瑞典國籍的桂民海也曾「供認罪行」[6]。2016年9月,彼得·達林接受了《紐約時報》的採訪,採訪中他證實在央視的電視認罪的確是被強迫的,當局提供給他寫好的稿子,要求他背誦下來。同時他表示,發生這種事,完全沒有感到後悔。[3]

《環球時報》稱,中國方面抓捕彼得·達林後,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的規定向瑞典使館通報,並安排瑞典使館與彼得見面。[10]經過瑞典政府與中國政府多日的交涉、協商,彼得·達林於1月25日被釋放並遭逐出境返回瑞典。隨後,瑞典駐華大使館的官方微博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證實這一消息[11][12]。他的中國籍女友潘金玲也被當局釋放,但仍然在北京[13][14]

反應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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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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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環球時報》稱,彼得·達林承認JDI沒有在中國大陸運行的權利,但他本人仍然從事相關非法活動。他認為《中國人權報告》「並不能反映真實中國的全貌情況」,是「為了讓出資方高興」而寫的。[8]《環球時報》認為,中國的基層矛盾是維權律師存在的背景之一,而西方一些基金會向輿論輸入的價值觀助長了維權活動和相關的爭論。[15]

新華社稱,據JDI成員王某、邢某供述,彼得被境外勢力利用,用來抹黑中國國家形象和培植反華勢力,目的是擾亂社會秩序,並改變中國的社會制度。[16]

軍事評論員高峰認為,西方通過「和平演變」戰略成功顛覆蘇聯後,試圖在烏克蘭等國扶植親西方政權。其中非政府組織起到重要作用。因此俄羅斯嚴格管控非政府組織,9000餘個非政府組織被關閉。彼得·達林和JDI也有明顯和平演變目的。因此中國應該加強對非政府組織的管理。[17]

協會及同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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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衞士緊急救援協會成員、人權問題研究者邁克爾·卡斯特(Michael Caster)透過郵件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指出,達林的支持者先前沒有公開談論此案件,是因希望靜默外交能助於其儘快釋放,但目前看來「這樣的時機似乎已經過去」。卡斯特認為中央電視台播出的達林「自白」,有被強迫的部份。卡斯特指出,達林和其組織的確為中國公民社會以提供培訓和技術為支援人權律師,來為中國的被剝奪權利和受壓迫的人們提供正義,但他們並沒有謀取私利或對中國帶有惡意。卡斯特認為逮捕及自白影片的相關指控和自白是為了讓他和他所從事的工作去正當性[9];卡斯特認為「當局指控達林攻擊、抹黑中國的說法是荒謬的,他認為達林的所謂「招認」是遭強逼,而招認內容看來也明顯是在讀稿」[13]

達林的中國夥伴、仍在關押中的王全璋律師通過其辯護律師余文生表示,他對央視節目內容的真實性存疑,中國法律沒規定境外組織支持法律維權屬於違法。如果央視的報導內容屬實,也不違反中國法律。而且,中國很多訪民和律師,向一些得不到國家幫助的人士提供了法律協助,讓這些人士不要通過法律之外的手段去解決問題。法外之路有很多,拿起槍造反也是一個途徑。其亦稱「我認為(達林所做)這是一件好事,可以幫助國家實現法治。中共當局對這種事都不能容忍,實際上是逼着得不到法律幫助的人們去走法外之路。」[18][19]

達林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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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林在2019年1月7日,向「英國電訊監管機構」(Ofcom)投訴中國中央電視台違反英國廣播條例有關私隱和公正的法規,要求 Ofcom 撤銷央視國際部在英國的電視執照。[20]

達林指出2016年1月,他與幾個同事以及女朋友,都被置於所謂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下,在沒有被正式逮捕或接受審訊的情況下,被迫錄製影片,否則他的女友將被長期監禁。達林在投訴狀中表示,由於被單獨監禁,他不知道影片在黃金時段發佈在CCTV13,而他從未被告知這是公共使用,他也強調並沒有同意播出這段影片。[20]

達林在2016年7月首次接受的披露採訪中表示,他每天被提審,每次提審通常是在晚上他疲倦的時候,一般會持續幾個小時。審訊是在與牢房不同的房間裏進行,房間裏有一張桌子和刺眼的燈光。他說,審訊人員並沒有打過他,但嘗試過不同的策略以向他施壓。審訊人員曾經試圖不讓他睡覺,整夜都不關他牢房裏的日光燈。[21]

各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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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外交部表示「不能接受」,同時,瑞典駐華大使館的官方新浪微博賬號也發帖表示高度關注,並批評央視的「電視認罪」做法。[22][23]

據英國《金融時報》報導,歐盟駐華大使史偉德語Hans Dietmar Schweisgut表示歐盟「嚴重關切」,「我們希望(這次拘捕)不是一個『新常態』,但是我們的確看到令人極度擔憂的趨勢。」並呼籲這類案件要「充分透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被當局控以政治敏感罪名的人士在當局官媒電視上「認罪」,已是普遍現象,但當局對相關刑事訴訟和司法程序卻仍保密。他還說,「我們不能、也不會保持沉默或在我們的價值觀上妥協,這是一個原則問題。」[24]

美國國務院表示,對在中國「疑似被迫認罪」的人數增加感到擔憂,這阻礙了中國的法治社會建設。他說「所謂的供罪往往發生在審判開始或指控宣佈之前。有些人沒有得到法律或領事協助。在一些事件中,外國公民可能是以違背其意願的方式、以法外途徑被帶入中國大陸。」「這些行動削弱了中國自稱是法治社會的主張,與中國的人權承諾背道而馳,阻礙了中國試圖建設更透明、更有效的司法制度的努力。」[25]

其他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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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港台媒體形容,達林的「悔罪」視頻就像「周子瑜被逼道歉翻版」[26]

BBC稱,外國活動人士被拘禁,讓位於北京的非政府組織感到震驚,有專家認為這是當局加大力度「消除中國獨立公民社會」的一個事例。彼得·達林的支持者說,對他關於危及中國國家安全的指控「毫無根據」。[27]

外界質疑,達林患有潛在生命危險的愛迪生氏病,必須每天服藥,[28]當局可能涉嫌以拒絕提供藥品來威脅迫使他「交代坦白」[29]。但據《環球時報》稱,相關藥品已經按時按量供給。[30]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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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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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達林在2016年1月被捕時年齡為35歲[1]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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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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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外媒:一瑞典男子在京被拘 被指危害国家安全. 南華早報中文網. 2016-01-13 [2016-0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01). 
  2. ^ 2.0 2.1 王永吉 (編). 中国破获一起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抓获外籍犯罪嫌疑人. 新華網. 2016-01-19 [2023-03-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05). 
  3. ^ 3.0 3.1 Dan Ruetenik. 在中國,一次秘密的拘留. 紐約時報. 2016-09-26 [2023-0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1) –透過YouTube. 
  4. ^ 曾上央視「認罪」 瑞典維權人士達林:被迫照稿唸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自由時報, 2016-07-12
  5. ^ 指尖被貼電極 瑞典維權人士在中國「被認罪」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自由時報, 2017-01-03
  6. ^ 6.0 6.1 6.2 6.3 6.4 黃安偉. 瑞典人權工作者在囚禁中向中國道歉. 紐約時報. 2016-01-20 [2023-0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2). 
  7. ^ 涉「危害國安」被北京扣押 瑞典維權人士達爾林獲釋. 東森新聞雲. 2016-01-26 [2023-0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23). 
  8. ^ 8.0 8.1 8.2 譚福榕. 瑞典“人权活动人士”被捕真相 捏造问题报告换取境外资助. 環球時報. 2016-01-20 [2023-0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28). 
  9. ^ 9.0 9.1 涉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瑞典維權人士央視「認罪」. (香港)端傳媒. BBC中文網、紐約時報、德國之聲、法新社. 2016-01-13 [2016-01-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17). 
  10. ^ 中方已就瑞典籍人士彼得·达林与使馆见面事宜作出安排. 環球時報. 2016-01-15 [2023-0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28). 
  11. ^ 中國釋放瑞典人權活動人士彼得達林. BBC. 2016-01-26 [2016-0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4). 
  12. ^ 瑞典外長:在華被捕的瑞典公民彼得·達林已獲釋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中共機關報)環球網,2016-01-26
  13. ^ 13.0 13.1 NGO指彼得達林被逼央視認罪 女友仍下落不明. (香港)立場新聞. 2016-01-21 [2016-0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7-08). 
  14. ^ 中国连夜释放驱逐瑞典人权人士. DW德國之聲. 2016-01-26. 
  15. ^ 環球時報. 社评:一瑞典人在中国被拘,踩了哪条红线?. 環球網評論 (環球網). 2016-01-15 [2016-0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6). 
  16. ^ 新華社. 我国执法部门破获一起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彼得等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新華網. 2016-01-19 [2016-0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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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何平. 中国官媒未审先判:瑞典嫌犯“危害国家安全”被抓. 自由亞洲電台. 2016-01-19 [2016-0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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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瑞典驻华大使馆微博. weibo.com. [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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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子瑜翻版 曾助維權律師 瑞典義工「認罪」. 新唐人電視. 2016-01-20 [2016-01-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1). 
  27. ^ 英媒:瑞典活動人士被拘 「巴寶莉」再受青睞. BBC. 2016-01-15 [2016-0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4). 
  28. ^ 消息称中国逮捕一名瑞典人权活动人士. 紐約時報中文網. 2016-01-13 [2021-1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0) (中文(簡體)). 
  29. ^ 凱露. 中國拘瑞典人權活動人士 歐盟表深切關注. BBC. 2016-01-20 [2016-0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3). 
  30. ^ 譚福榕. 瑞典籍人士在国内被拘:培训“赤脚律师” 机构性质非法?. 環球網國際新聞 (環球網). 2016-01-15 [2016-0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