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聰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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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長子朱聰潏(1450年代—1492年10月26日),明朝宗室,定安悼隱王朱成鏻的嫡長子,因為獲罪被廢,沒能襲封為定安王,國除。[1]

生平[編輯]

天順五年(1461年)七月賜名,[2]成化年間受封為定安長子。[1]

成化五年(1469年),父朱成鏻去世。朱聰潏在舅舅王讓等左右下,居喪無禮,多出狎遊,教授葉宗顯勸諫,不從,於是揭發其事。巡按山西御史會同三司逮捕王讓等,訊問得實情上交大理寺詳審上報,成化七年二月,明憲宗下詔朱聰潏停封,[1]等改過再處置,王讓徙充遼東邊軍。[3]

朱聰潏被廢後,愈發縱恣不法,不時出去狎遊,遇到不讓路的人就處以重杖,或罰奪其財畜。有百姓奏其事,巡按御史會同三司問訊得實情,御史遣指揮赴州逮捕朱聰潏左右,聽其理論,朱聰潏上奏說指揮毆打自己,其弟鎮國將軍朱聰潛也上奏說兄長被毆打的樣子,於是憲宗命內官羅祥、錦衣衛指揮趙能前去會同巡撫等官調查,得知實情,朱聰潏兄弟所奏都是誣告,都察院會同法司商議上奏。成化八年六月,憲宗認為朱聰潏不能改過、愈肆非為,由封地忻州遷往大同府守代王祖墳;朱聰潛被降敕切責;其餘左右有罪者按法司所擬治罪。[4]

成化九年(1473年)二月,朱聰潏的大伯父代惠王朱成鍊奏朱聰潏無處居止,想暫借公館讓他居住。事下工部商議,認為先已得憲宗旨於大同城內空地造屋,公館不宜假借。憲宗同意,命趕緊造完讓朱聰潏居住。[5]

四月,朱聰潏與朱成鍊、堂叔祖廣靈王朱仕𰊊、四叔和川王朱成鏝連日出城詣真武廟行香,守臣上報,憲宗降敕書責諭,因王府官未能進諫制止,朝廷下令將其逮捕治罪。[6]

成化十年(1474年)五月,定安太妃王氏奏朱聰潏以罪守大同祖墳已經三年,請求放回侍養。憲宗認為朱聰潏之罪難以輕宥,命再等三年,如果能改過再釋放。[7]

成化十三年(1477年)七月,因朱成鍊奏稱朱聰潏頗能改過,王太妃累次為朱聰潏上奏求情言辭懇切,憲宗特命釋放他回忻州奉養母親。[8]成化十九年(1483年)十一月,王太妃上奏稱朱聰潏改悔已久,請求恢復王爵。憲宗說朱聰潏先前作惡,不得奏請襲封為王。[9]弘治五年(1492年)十月,朱聰潏去世。王太妃奏請追封他為王,禮部上奏說沒有先例,明孝宗不許,按制度賜祭葬。[10]《忻州志》記載朱聰潏安葬於忻州北郊三十里的河管村西北隅。[11]

其子朱俊桯以輔國將軍奉祀管定安王府事,此後定安國世代遞降一級奉祀,不得襲封郡王。[1]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明史》卷一百一·表第二·諸王世表二
  2.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十》
  3.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八十八》
  4.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五》
  5.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三》
  6.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五》
  7.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八》
  8.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八》
  9.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六》
  10.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六十八》
  11. ^ 竇容邃. 《忻州志:卷四》. 1747年. OCLC 12278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