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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甘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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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甘來(16世紀—17世紀),原名李之郢季子湖廣黃州府蘄州廣濟縣[1]明朝軍事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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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甘來是嘉靖四十年鄉試副榜第一、貢生、瀘州知州李觀之子,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中武舉人,次年(1604年)聯捷武進士,擔任岳州守備;其時洞庭湖有盜賊千人為禍人民,前任守備受賄容忍,他到任後假裝接受賄賂,某天他前往賊營和其首領飲酒,約為兄弟,同時埋伏壯士在對方飲醉後綁起,帶來官兵搗毀巢穴。四十五年(1617年)以功陞為浙江右營游擊[2],曾於山海關告警時負責用十萬兩製造軍械,天啟二年(1622年)改任陜西慶陽參將總督中軍[3],同年改補湖廣鎮筸鎮參將[4],惟在次年(1623年)遭巡按浙江御史張素養彈劾失職而告歸[1][5]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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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廣濟縣志·卷七·人物誌》:李甘來,字季子,父觀,四川瀘州知州。原名之郢,諸生,更名甘來,癸卯中式武舉,甲辰成進士。授岳州守備,洞庭湖有巨盜千人為民害,先是備兵者受賂容隱;甘來至,盜以賂進,受之且厚賜,盜大喜。一日甘來至其營,解衣痛飲,約為兄弟,翼目邀盜飲,預伏壯士;甘來酒盡數石,盜魁皆沉醉,伏起羣盜盡縳,請官兵即搗其巢,盜平。以功陞浙江游擊,山海關告警,詔浙江發帑十萬兩造軍械,剋期解兵部,浙撫命甘來任其事,事畢以疾予告歸。 同上(辛未縣志)
  2.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百六十》:(萬曆四十五年八月甲辰)……湖廣洞庭守備李甘來為浙江右營遊擊。
  3.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二十一》:(天啟二年四月己卯)……浙江掌印都司李甘來為陜西慶陽參將總督中軍……
  4.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二十六》:(天啟二年九月丙申)……新推陜西慶陽參將李甘來改補湖廣鎮筸參將……
  5.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三十三》:(天啟三年四月戊子)革原任浙江總鎮坐營孫錫爵及陞任浙江都司李甘來職,永不敘用,仍將錫爵提問追贓,以巡按浙江張素養劾其貪縱不職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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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廣濟縣志》·卷七·人物誌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百六十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二十一、卷二十六、卷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