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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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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生(1965年1月),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1985年12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揭東縣副縣長、揭東縣公安局局長,並在此期間開始收受賄賂[1]

2017年12月由揭陽市揭東區副區長調任揭陽市司法局局長[2][3],2019年1月14日至2020年3月26日任揭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4][5]。2022年6月24日,在揭陽市外事局局長任上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國共產黨揭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揭陽市監察委員會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6]。2022年9月16日因涉嫌受賄行賄,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檢察機關處理[7]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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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林浩生:我一次次错失组织的挽救. 清風揭陽. 2023-02-18 [2023-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16). 
  2. ^ 让新时代司法工作更“接地气”. 揭陽日報. 2018-03-30. 
  3. ^ 为“创文”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揭陽日報. 2018-12-03. 
  4. ^ 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揭陽日報. 2019-01-30. 
  5. ^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名单. 揭陽新聞網. 2020-03-27 [2022-03-27]. 
  6. ^ 揭阳市委外办主任林浩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南方都市報. 2022-06-24 [2022-07-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27). 
  7. ^ 揭阳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市外事局原局长林浩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2-09-16 [2022-11-27]. [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