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宗教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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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宗教事務局
牌子掛在 中共湖南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厘米,中央刊五角星

主要領導
局長 湯新華
副局長(2) 傅雷 向茂林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 中共湖南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
組織上級機構 湖南省人民政府
機構類型 湖南省人民政府部門管理機構(省委職能部門對外保留的牌子)
行政級別 副地廳級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長沙市開福區迎賓路185號

湖南省宗教事務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宗教事務工作的部門管理機構,現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管理。

職能配置[編輯]

  •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草擬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 了解省內外宗教現狀,掌握動態,預測發展趨勢,研究宗教理論,提出政策性建議和意見,並制訂部門政策性文件。
  • 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群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 對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行使宗教行政執法及監督職能,受理有關行政複議,參與有關行政訴訟,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 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群眾為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 指導和幫助宗教團體培訓、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辦好宗教院校,搞好自身建設;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協助或協調的事務。
  • 管理和指導全省宗教工作幹部的政治業務培訓,負責骨幹宗教教職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 指導市州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的工作,協助市州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處理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 組織、指導宗教政策、宗教法制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審查涉及宗教政策的文章、材料、書刊及音像製品。
  • 支持、幫助宗教界開展對外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友好交往活動。
  • 指導全省宗教活動場所的登記和宗教教職人員的認定備案工作,做好全省性宗教團體年檢的審查及省級以上重點寺觀教堂的登記管理工作。
  • 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省性愛國宗教團體。
  • 負責全省民間信仰管理。
  •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的工作。
  • 承辦省委、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1]

內設機構[編輯]

  • 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 業務一處(承辦佛教道教伊斯蘭教方面的工作)
  • 業務二處(承辦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工作)
  • 業務三處(承辦我省民間信仰管理、抵禦滲透、宗教外事、宗教院校管理方面的工作)
  • 機關黨委(人事教育處)
  • 紀檢(監察)機構[2]

參考文獻[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