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之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程之元(?—?),字德孺宋朝政治人物

程濬之次子。程之才之弟[1]蘇軾的表弟。元豐元年(1078),升為梓州路轉運判官、承議郎。元豐五年十一月,以「坐與前知瀘州任伋交訟,報上不實」的罪名降為徐州太守。元豐六年(1085)任楚州(今江蘇淮安境內)太守[2]。遇災年,救活數萬災民。元佑五年(1090年)為廣南東路提點刑獄。遷右朝奉郎。元祐七年六月,擔任主客郎中。[3]程之元有石癖,元佑七年(1092),蘇東坡任揚州知州,送給他兩塊英石

註釋[編輯]

  1. ^ 余大成:《蘇程庵碑記銘並序》,《曹溪通志》卷五
  2. ^ 蘇東坡《送表弟程六知楚州》
  3. ^ 《續資治通監長編》卷四七四:「元祐七年六月,庚午,右朝奉郎程之元為主客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