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量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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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量劑量[1][2][3](英語:Equivalent dose),為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所定義的單位,在1991年的報告中當量劑量(Dose equivalent)的定義為吸收劑量(D)乘上品質的輻射量(Q)的值,符號為H,定義為H=D×Q,單位為希沃特(sievert,縮寫為Sv),其中的Q使用線性能量轉移 (LET) 在不同區間而不同。 而另外定義等價劑量[1](Equivalent dose)根據不同的射源定義不同的輻射加權因數,與吸收劑量相乘而得知,單位也為希沃特(sievert,縮寫為Sv)。[4] 由於不同電離輻射在相同的吸收劑量下會對生物組織造成不同的影響,故需要使用當量劑量。

計算方法[編輯]

射質因數Q(L),L為水中非限定線性能量轉移,當L小於10時,Q為1;當10<L<=100時為;當 L>=100時,Q為[4]

等價劑量等於吸收劑量乘上輻射加權因數的值

各類輻射加權因數(1)

輻射種類與能量區間(2) 輻射加權因數WR

所有能量之光子 1

所有能量之電子及μ介子(3) 1

中子(4)能量<10 千電子伏(keV) 5

10 千電子伏(keV)─100 千電子伏(keV) 10

>100 千電子伏(keV)─2 百萬電子伏(MeV) 20

>2 百萬電子伏(MeV)─20 百萬電子伏(MeV) 10

>20 百萬電子伏(MeV) 5

質子(回跳質子除外)能量>2 百萬電子伏(MeV) 5

α粒子,分裂碎片,重核 20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2021-05-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4). 
  2. ^ 劑量限值. 香港天文台. [2021-05-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4). 
  3. ^ 电离辐射与防护常用量和单位 (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05-11].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12-29). 
  4. ^ 4.0 4.1 ICRP publication 60 published in 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