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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秉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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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秉溫(1890年—1948年4月21日),內蒙古土默特旗(今呼和浩特市)人[1],歸綏煙土商人,曾任厚和市市長。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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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過六年私塾。曾任歸綏義豐糧店經理並經營客棧,代客買賣皮毛雜貨。1932年,歸綏成立煙土行業公會「土業公會」,由「德中和」的老闆賀秉溫任理事長。1933年被推選為歸綏縣商會主席。[2]1934年,綏遠平市官錢局改組,賀秉溫任該局監事。1934年又兼任綏遠省紅十字會副會長。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傅作義本來已經將綏遠平市官錢局所存80萬元白洋運往山西。因綏遠商界有人提出這些錢是綏遠地方財產,應留在綏遠。1937年9月傅作義遂下令將這些錢運回,由商會會長賀秉溫接收。綏遠平市官錢局經理王國英辦理了交接手續。[3]傅作義指示賀秉溫將這筆錢兌現給綏遠百姓,但賀秉溫並沒有遵照傅作義的指示執行。

1937年10月14日,日軍佔領歸綏,賀秉溫等人歡迎日軍並出面維持治安,偽蒙軍總司令李守信委任其為維持會會長。綏遠平市官錢局巨款除私吞一部分外,其餘全部上交日軍。1937年10月綏遠地方金融委員會成立,顧問久間猛(日本人),三個委員分別是豐業銀行經理王大勛北洋保商銀行綏遠省辦事處主任王硫檬綏遠平市官錢局監事賀秉溫[4]隨後以地方團體代表身份參加了1937年10月27日召開的「第二次蒙古大會」。1937年12月初,偽政權設立厚和浩特特別市公署後,德王又委任賀為第一任市長,在日籍顧問及指導官澤井等的指揮下,積極執行偽政策,提供一切可提供的資財、糧食供敵使用。他還徵集民工為敵服役,拘捕抗日軍政人員及家屬,查封財產,又在轄區內廣種鴉片,毒害人民;並在市區設俱樂部,專供吸食鴉片及賭博,以徵收重稅。又發起「自動」獻金運動,強行勒派各商民獻金,全市獻納國防金額233萬元,日本軍用飛機基金6500元,日軍用機8000元,並募集廢銅鐵3萬餘斤供敵製造槍炮。

1938年1月,任偽蒙疆重要物統制委員會會長。1939年7日15日,偽蒙疆政府政務院調賀秉溫為蒙疆土藥(鴉片)總組合理事長,賀提出:「一人不便兼二事,懇請辭去厚和浩特市市長本職。」經偽政務院第57號指令照准,1939年8月30日離職,在職一年零九個月。繼續經營煙土業。[1]僅綏遠一地即收買煙土1000萬兩之多,銷往華北、華中等地,為敵收集資金,侵害中國人民健康。後在張家口任紅十字會副會長。

1945年8月日本投降,當時賀秉溫正在北平。此後賀秉溫逃往天津。後來他於1945年12月10日被國民政府軍事委員長北平行營督察處和軍統局拘捕,經軍統審訊後,於1946年3月27日被押送河北第一監獄。此後通過行賄和求情,他被河北的法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傅作義得知後,派人同河北法院交涉,第二次交涉時索性派了一個連的兵力,將賀秉溫強行帶走。1947年2月22日,賀由綏遠省高等法院書記官李俊押歸綏。 1948年2月18日,被綏遠省高等法院以通謀敵國,判處死刑,「全部財產除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其餘收。」1948年4月21日下午2時,賀被押赴歸綏美人橋刑場(今呼和浩特市滿都海公園),執行槍決。時年58歲。[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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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中央檔案館,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 吉林省社會科學院 主編,汪偽政權,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83頁
  2. ^ 2.0 2.1 祝福,旧社会呼市、包头的市长卷入毒品事件,包头日报,2011年2月18日. [2012年1月2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3. ^ 中國地方銀行史,長沙:湖南出版社,1991年,第153頁
  4. ^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黨史資料徵集辦公室、呼和浩特市地方志編修辦公室 編,呼和浩特史料7,198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