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良臣
外觀
魏良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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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廣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福建建寧府甌寧縣 |
字號 | 字以忠 |
出生 | 四月初二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鄭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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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良臣(1545年—?),字以忠,福建建寧府甌寧縣(今福建建甌市)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福建鄉試第十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三百九十八名,第三甲第二百七十四名進士[1][2]。萬曆二年(1574年)任直隸崇明縣知縣[3]。萬曆十五年(1587年)任廣西南寧府知府[4]。改湖廣鄖陽府知府,二十三年二月升廣西副使。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 ^ 欽定四庫全書《廣西通志·卷五十六》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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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黃志尹 |
直隸蘇州府崇明縣知縣 1574年-1577年 |
繼任: 陳文 |
前任: 許僴 |
廣西南寧府知府 萬曆十五年(1587年)任 |
繼任: 林鵬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