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鴻發
黃鴻發(1972年—2020年7月30日),中國犯罪集團首腦[1],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人。
1991年,黃氏家族開始在昌江開設地下賭場,1995年後逐漸壟斷當地賭場行業,逐漸通過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暴力手段對昌江的十多個行業領域形成了非法控制或強勢壟斷。至2017年共獲利人民幣2億餘元。昌江縣三任公安局長(王雄進、麥宏章、陳小明)作其「保護傘」,使黃氏家族得以一直逍遙法外。除此以外,時任昌江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公安局政委、縣檢察院檢察長、副縣長等多名公職人員都曾收受黃鴻發的賄賂。他還曾出資15萬元,幫助王忠東從派出所所長升職為昌江縣公安局副局長[2]。該組織共實施違法犯罪多達58起,涉嫌20項罪名,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13人輕傷。
2018年10月,中央政法委、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黃鴻發黑社會組織犯罪一案,海南省公安廳根據相關線索,抽調精幹警力,成立「10·26」專案組,指定由瓊海市公安局異地管轄,對以黃氏兄弟為首的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開展偵查。2019年1月8日,海南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檢舉黃鴻發犯罪團伙犯罪線索通告,鼓勵知情群眾積極舉報,敦促涉案人員儘快投案自首[3]。2019年2月13日,海南省檢察機關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以黃鴻發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首批130名犯罪嫌疑人,最終共有196名犯罪嫌疑人被捉拿歸案或主動投案自首[4]。2020年1月13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17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黃鴻發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黃鴻發不服判決,提起上訴。2020年3月11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0年7月30日被執行死刑[5]。
其兄黃鴻儒(1962年生)曾擔任海口市秀英區委副書記、區長,2019年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海口市監委採取留置措施,2020年被逮捕並提起公訴[6]。其父黃應祥曾任昌江縣建委建安組組長。其弟黃鴻金、黃鴻明、黃鴻波都是黃氏黑社會集團的主要成員,其中黃鴻波已於審判前死亡,依法不再追究刑事責任;黃鴻明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限制減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黃應祥和黃鴻金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罪組織其他成員和為其提供保護傘的公職人員被判處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電視劇《掃黑風暴》「菜霸」楊冬的原型人物。
參考文獻
[編輯]- ^ 海南省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黄鸿发犯罪集团首批130名犯罪嫌疑人. 中國政府網. [2021-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6).
- ^ 海南“黑老大”作恶30年,三任公安局长沦为“保护伞”. 中國青年報. [2021-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6).
- ^ 海南发布检举黄鸿发犯罪团伙犯罪线索通告:奸淫掳掠恶行累累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The Paper. www.thepaper.cn. [2021-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8).
- ^ 海南省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黄鸿发犯罪集团首批130名犯罪嫌疑人_滚动新闻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2021-09-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1-27).
- ^ 黄鸿发被执行死刑!. 環球網. [2021-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10).
- ^ 海口秀英区原区长黄鸿儒滥用职权致国家损失7.67亿元. 環球網. 法制日報. [2021-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