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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戰鬥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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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M2戰鬥車/M1A1/A2輕型坦克
M1/M2 Combat Car / Light Tank M1A1/A2
M1戰鬥車
類型輕型坦克
原產地 美國
服役記錄
服役期間1937–1943
使用方美國
生產歷史
生產商岩島兵工廠
生產日期1935–?
製造數量113
基本規格 (M1)
重量約9.1公噸[1]
長度4.14米
寬度2.4米
高度2.26米
操作人數4人

裝甲6–16毫米
主武器12.7毫米M2白朗寧重機槍
7.62毫米白朗寧M1919中型機槍
副武器7.62毫米白朗寧M1919中型機槍
發動機大陸 R-670 7缸氣冷徑向汽油機(M1戰鬥車)
250匹
懸掛垂直蝸殼彈簧懸吊
作戰範圍161公里
速度72公里/小時(公路)

M1/M2戰鬥車M1A1/M1A2輕型坦克)是一款美國於戰間期研發的輕型坦克。M1戰鬥車曾於1930年代晚期於美軍騎兵部隊中服役[2]。M1戰鬥車與M2輕型坦克為同期研發的兩款坦克,設計上也多有相似之處。在西班牙內戰結束後,列強都認識到坦克僅裝備機槍機炮是不夠的,只有坦克炮能為坦克提供足夠的火力。僅裝備了機槍的M1戰鬥車因而被軍方認定為過時的設計,逐漸退居二線,成為訓練用坦克[3]

Army veterans inspect a M1 Combat Car at the 1939 World's Fair in New York
退伍軍人參觀M1戰鬥車,攝於1939年紐約世博會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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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1920年國防法案(National Defense Act of 1920)將坦克為步兵裝備,認定坦克的作用是為步兵提供支援[4]。該法案還規定,為便於卡車拖運,輕型坦克重量應小於等於5公噸的坦克;為不超過橋樑承重極限,中型坦克重量應小於15噸。因為軍方對坦克速度施加嚴格限制,在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內,美國每年都會推出一系列原型車,但都無法獲准量產。時任美軍總參謀長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將軍主張美軍應進行機械化,他反對將所有的坦克都用於步兵支援,認為應該讓騎兵部隊配備偵察坦克[4]。為規避政策限制,使騎兵能配備裝甲戰鬥車輛,騎兵部隊的坦克不得不改稱「戰鬥車」(combat cars)。

在1930年代中期,岩島兵工廠以維克斯六噸坦克為藍本,製造出了三輛試驗車,即T2輕型坦克。同時,岩島兵工廠還設計了一款與T2輕型坦克相似的坦克,即T5戰鬥車。T5戰鬥車和T2輕型坦克只有一個顯著差別,即T5戰鬥車使用垂直蝸殼彈簧懸掛,而T2輕型坦克則使用與維克斯六噸坦克相同的葉片彈簧懸掛。軍方最終許可T5坦克的衍生型T5E2的量產,並將其命名為M1戰鬥車[4]

M1戰鬥車於1937年列裝騎兵部隊。量產型對懸吊系統作了改進:使從動輪與地面接觸。這樣做使得履帶與地面接觸的長度增加,能提高坦克的行駛性能。M1戰鬥車還是M2戰鬥車的藍本。相比M1戰鬥車,M2戰鬥車改用了吉伯森柴油機和八角形炮塔[4]。1940年,美軍步兵與騎兵的坦克單位合併入新組建的裝甲軍團中,戰鬥車這一名稱也因而失去了作用,M1戰鬥車改稱M1A1輕型坦克,而M2戰鬥車則改稱M1A2輕型坦克[5][4]

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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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中美國並未將M1戰鬥車和M2戰鬥車投入實戰,僅將其用於訓練[4]

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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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1,基本型號,生產89輛[2]
  • M1E2,M1A1的原型車。
  • M1A1,將原來的D形炮塔更換為八角形炮塔,增加了轉向架間距離,使用常嚙式變速器。1938年生產了17輛M1A1[4]
  • M1A1E1,M2戰鬥車的原型。發動機改用吉伯森T-1020柴油機[4]
  • M2,改用新型的吉伯森柴油機,使用從動空轉輪,總共生產了34輛[6]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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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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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Yeide (2006), p. 31.
  2. ^ 2.0 2.1 Ogorkiewicz (2015), p. 84
  3. ^ Zaloga (2008), pp. 4–5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Chamberlain & Ellis (1969), p. 84.
  5. ^ Combat Car M1, AFV Database, 24 November 2002 [2017-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0-21) 
  6. ^ Chamberlain & Ellis (1969), p. 85.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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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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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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