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籃球/簡介
外觀
籃球是一個由兩隊參與的球類運動,每隊出場5名隊員。目的是將球進入對方球籃得分,並阻止對方獲得球或得分。可將球向任何方向傳、投、拍、滾或運,但要受規則的限制。但是籃球比賽的形勢多種多樣,以當下最流行的街頭三人籃球賽而言,是三對三的比賽,更講究個人技術。當今世界籃球水平最高的聯賽是美國的國家籃球協會(NBA)。
籃球在1891年被一個加拿大籍美國麻省青年會學院的牧師奈斯密夫博士發明的,由於當地有一個長而寒冷的冬季,極不適合進行比如是美式足球或棒球等的室外運動,於是就叫奈斯密夫博士發明一種適合室內進行的運動,奈斯密夫博士並不希望他所發明的運動會像美式足球般容易受傷,也覺得像足球可以透過大力的射門可以增加入球機會並不好,於是便發明了籃球,並有13條規則。
籃球在1904年列入奧運會的表演項目,而到了1936年柏林奧運會,更成為正式項目。至於女子籃球要到1976年蒙特利爾奧運會才成為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