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亞太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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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權和主辦單位爭議
[編輯]如題,該活動之代表權和主辦權歸屬近期有編者主張具代表權爭議[1][2][3][4][5],宣稱應屬亞太電影製片人聯盟所有,而該位編者聲明自己「為亞太電影製片人聯盟秘書處成員,無償為聯盟維護互聯網上關於聯盟信息的準確性。」由於一般編者和讀者恐難以辨明確認相關情事,該問題可能需要由孰悉此主題或領域之編者協助爬梳釐清事實。--Kriz Ju(留言) 2019年7月15日 (一) 09:55 (UTC)
- 經查可得知僅為單方面宣稱引發之爭議[6][7][8][9][10][11][12][13],內文提及「2018年3月25日在理事會中,正式將(亞太電影製片人聯盟主席)楊世鹽除名。」至此不得不認同某些編者所強調「如果所有人可以用自己撰寫的內容去取締有出處的內容,那這個世界就會充滿騙子」,個人認為可能接近「上過大學本科的人應該能找到來源,不然這個世界就會充滿騙子。」。說得真好。--Kriz Ju(留言) 2019年7月15日 (一) 17:00 (UTC)
- 至於持相反觀點之編者所持論述摘錄於此,供熱心編者來日參閱:
- 「第58屆以前,包括第五十七屆,空開信息中所有內容都說明舉辦方為亞太電影製片人聯盟,主席為楊世鹽」。(此為持此觀點之論者所提供的來源。)
- 「內容永遠以出處為基準,沒有出處的內容遇上有出處的內容必然需要讓位。請問您是否上過大學本科?論文的編寫以什麼為準?citation!!!」。
- 「所提到的內容都是有理有據的」。
- 「雖然我很不希望是這樣,但我是否有理由相信有可能是因為其中涉及秘書處在大陸而非台灣,詞條涉及兩岸問題使得您在做決策的時候形成了主觀的偏見,濫用權力阻止來自大陸同胞的編輯,這是我主觀的猜測並不構成我的實質觀點。」(所以意思是「雖然我這樣想但其實我沒這樣想。」嗎?)
- 只是有理有據的citation在哪呢?--Kriz Ju(留言) 2019年7月15日 (一) 17: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