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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六四事件十八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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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每個周年都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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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每個周年都寫嗎?評論性的文字可以寫進六四事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2日 (三) 13:52 (UTC)[回覆]

沒必要每年都寫一次,建議合併到六四事件紀念活動Jul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04:14 (UTC)[回覆]
有無必要者,見仁見智,惟資料充足,簡要風格,不宜合併。*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九年六月五號(星期五)格林尼治 07時51分34秒。
沒有必要每年都寫,因此現在不是有二十個周年條目。但只要某一週年有足夠的資料內容編寫成獨立條目並不低於小作品標準,該條目便有存在價值,就如同年份條目一樣。亦因此我不排除每個週年的條目將會被創建。—Tlrmq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2:49 (UTC)[回覆]
(:)回應:請具體解釋,「足夠的資料內容編寫成獨立條目並不低於小作品標準,該條目便有存在價值」。另,年份條目不可和該條目作類比,如要反駁,也請做具體解釋。—Zhjul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3:03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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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六四事件十八週年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8月6日 (日) 13:5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