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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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干的內容最好不要被放在[Talk:自由亞洲電台]這裏—Cnmjd2008 (留言) 2007年11月28日 (三) 05:39 (UTC)[回覆]

外部連結[編輯]


政府背景的自由亞洲不能算是普通媒體吧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4.62.138.95討論)於2008年4月19日 (六) 12:09加入。

成立於1950年代[編輯]

成立於1950年代,中文廣播開始於1996年,首次廣播使用普通話?Aoke1989 (留言) 2011年5月2日 (一) 08:11 (UTC)[回覆]

中立性質疑[編輯]

「新疆網民孟俊濤在2017年1月8日凌晨於烏魯木齊市,因為用手機以SuperVPN翻牆方式訪問自由亞洲電台等境外『反動』網站,在同年2月18日被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公安分局處以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其參考來自於RAF,引用RAF資料反對對RAF的批評,其中立性受到質疑,應進行修改。--Liming 9999留言2018年12月3日 (一) 15:16 (UTC)[回覆]

現在有寫「根據自由亞洲電台自己的報導」,應該較爲明確了。 -- 無瘋子 說胡話 癲狂史 2020年5月17日 (日) 06:43 (UTC)[回覆]

關於自由亞洲電台序言部分[編輯]

條目多數部分我都沒有意見,但關於這句「電台自述其非美國政府機構,其員工也不是美國政府的雇員............自由亞洲電台是美國國際媒體署旗下的廣播電台,受到美國政府資助及監管。」,我覺得改成「電台自述其非美國政府機構,其員工也不是美國政府的雇員......但是有媒體指出自由亞洲電台是美國國際媒體署旗下的廣播電台,受到美國政府資助及監管。」,原因是上句是自由亞洲電台自稱非美國政府機構,source的意思就是想說自由亞洲電台的確是有受政府資助,根他們自稱的不符,現在現在這樣寫有點洗白、避重就輕的感覺,也減輕了自由亞洲電台實際受美國政府資助及監管的意思許多。另外,我感覺自述這段「是一家美國政府資助的私營非營利性新聞機構。電台自述其非美國政府機構,其員工也不是美國政府的雇員。電台稱其目的是為亞洲聽眾播放廣播節目和發佈在線新聞、信息和評論。該服務提供新聞及評論,其使命是向媒體環境差、對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的保護有限的亞洲國家提供不經審查(uncensored)的報導。」一來過長,二來是直接從機構網頁上copy出來,三來看起來像是自我宣傳,不如用更中立的語調做做修改? --Someone留言2022年3月21日 (一) 13:56 (UTC)[回覆]

(Copied from personal talk page) 1. 你好,電台性質簡單陳述事實即可。事實是,受美國政府資助及監管的私營非盈利電台,這個有很多第三方可靠來源可以引用,不需要「但是有媒體指出」,因為涉及WP:SYNTH。電台的自述可以保留,觀點中立意味着要引述各種合理比重的觀點,編輯不做價值評判。「洗白」、「避重就輕」是價值評判,所以以此作為編輯依據,不妥。2. 確實不是美國政府機構,是受美國政府資助及監管的私營非盈利電台;所謂「有媒體指出」,實際上就是陳述這一事實。政府特許經營政府補貼公私營這些是很常見的。把自己的價值判斷套用在專業的組織和法律關係中,不妥。--Normchou留言2022年3月21日 (一) 14:4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