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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春卷柯南/河內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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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國徽
細節
使用者 越南
啟用1976年7月2日
之前版本越南民主共和國國徽(1955-1976)
南越南共和國國徽(1969-1976)

越南國徽越南主權的象徵標誌。一度統治越南北方的越南民主共和國和一度統治越南南方的越南國越南共和國越南南方共和國都曾經制定各自的國徽式樣。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國徽衍生自在1955年啟用的越南民主共和國國徽,由畫家裴莊灼設計,由畫家陳文謹修正,在1955年9月15日至20日越南民主共和國第一屆國會召開第五次會議期間定為國徽。1976年南北越統一之後,由於國號變更的關係,國徽上「Việt Nam Dân Chủ Cộng Hòa」(越南民主共和國)的字樣也被改為「Cộng Hòa Xã Hội Chủ Nghĩa Việt Nam」(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國徽的形狀是圓形,底色是鮮紅色,中間有一顆五角金星,象徵越南革命的歷史、以及越南國家、民族的團結精神和光明的前景;周邊的黃色稻穗象徵越南國內深厚的農業傳統;下方黃色的國號字樣和十齒輪象徵工人、農民、知識份子的聯盟是民族大團結的核心,也預示了農業社會走向工業化、現代化的過程。2013年版《越南憲法》第13條的內容規定了國徽的圖案,而在1956年頒佈的《越南民主共和國國徽使用條例》則規定了國徽的使用規範。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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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民主共和國國徽(1955年-1976年)

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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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eb.archive.org/web/20120714044719/http://chuyentrang.tuoitre.vn/tuhaovietnam/chaoco/lich_su_quoc_huy.htm

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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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上黃色是阮朝和佛教信仰的象徵,也是祖國土地的象徵,還是稻米和黃金的顏色;紅色則是成功的象徵。三條紅色直線象徵北圻中圻南圻三個地區,三條線緊緊相鄰則象徵。 1955年越南共和國成立後採用的第一個國徽式樣是圓形,中間是一叢翠竹,周圍寫有「VIET-NAM CONG-HOA」(越南共和國)字樣;翠竹是一種枝幹挺拔、四季常青的植物,在冬天也能生長,象徵君子堅忍不拔、高尚、正直的特質。在1957年啟用的第二個國徽式樣是一個三角形,黃底,中間的圖案仍然是一叢翠竹,翠竹上方有一條寫有「VIET-NAM」(越南)字樣的綬帶,綬帶的左邊纏着一支毛筆,象徵文人(也有說是精神觀念);右邊纏着一把劍,象徵軍人(也有說是勇氣)。翠竹、毛筆和劍的組合一方面象徵,另一方面也象徵。在1963年吳廷琰遇刺後啟用的第三個國徽式樣和越南國國徽一致,只是沒有越南國國徽中間的藍龍。

越南統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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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7月2日,由越南南、北部人民共同選出的第六屆國會在河內市召開第一次會議,並通過《關於國號、國旗、國徽、國歌和國家組織的決議》(越南語Nghị quyết về tên nước, quốc kỳ, quốc huy, quốc ca và tổ chức Nhà nước),決定把越南民主共和國的國號改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對國徽圖案當中綬帶的字樣作出相應的變更。一直以來,越南人都以為越南國徽的作者是陳文謹,直至2001年《人民報》週末版刊登了一篇由畫家黎林撰寫,題為〈繪製國徽圖案的人〉的文章之後,國徽作者的爭論才再次浮出水面。最終,越南政府在2004年2月頒佈42/TB-VPCP號公文,承認國徽是越南美術界的集體成果,並承認裴莊灼是國徽圖案的繪製者,為日後國徽圖案的遴選、改良工作奠下基礎;而陳文謹則是國徽圖案的修正者。

使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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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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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內市國會大廈

《越南民主共和國國徽使用條例》規定,必須懸掛越南國徽的機構包括政府會議的舉行場地、國會大廈各級人民委員會(地方政府)、外交部,以及越南駐外使領館和其他外交代表機構,而應當印有國徽圖案的文書、出版物則包括國家主席、政府總理頒發的授勳證書和獎狀、外交文書(例如由國家主席、政府總理和外交部部長簽發的國書、委任狀、介紹信)、越南護照、國家主席、政府總理、外交部部長使用的信封、信箋、請柬、國會常務委員會在和國外機構交往期間使用的信封、信箋、請柬,以及駐外使領館使用的公文、信封、請柬。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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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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