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Hipaulshi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我希望您喜歡這裏,並決定留下來。遺憾的是,您最近創建的一個或多個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一些方針,因此條目可能很快被刪除。
您可以讀讀名為您的第一篇文章的頁面;若您在編輯條目時遇到了困難需要幫助,您可以前往新手求助,那裏,有經驗的維基百科人會為您解答任何問題。 或者,您只需要在您的用戶頁中加入{{Helpme}}
,很快就會有維基人前來為您解答問題。這裏還有一些連結:
有問題?請到互助客棧詢問,或在我的對話頁提出。別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 新手應該注意的七種常見錯誤。
- 在中文維基裏,間隔號的輸入比較特別,詳參Help:如何輸入間隔號。
- 不知道有甚麼可寫?條目請求、最多語言版本的待撰條目、缺少的傳統百科全書條目和首頁的缺失條目中列出了許多維基百科目前還沒有的條目,歡迎您來撰寫!
- 希望您能享受編寫人類共有之自由百科的快樂,成為一名快樂的維基百科人。
我是歡迎您的維基百科人: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14日 (五) 07:34 (UTC)
RE:為何撤銷「刪除侵權內容」
[編輯]因為維基百科是一個遵循CC-BY-SA協議和GFDL協議的網站,原博主聲明的是「貼在本博的所有文章,歡迎到處張貼。轉載時請保持原貌」,即只歡迎張貼,沒說修改等別的權利,附有ND條款。—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14日 (五) 13:30 (UTC)
另,抱歉又回退了閣下的內容,建議參閱一下另一個熱心的維基人小周為新人編寫的維基攻略。謝謝。—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14日 (五) 13:47 (UTC)
ND條款即禁止演繹,進行再次創作。博主的聲明是「可以粘貼,但請保持原貌」(實為保留部分權利),此為ND條款,而維基CC-BY-SA協議和GFDL協議,即,共享創意-署名-相同方式分享、版權屬左。維基內容是不斷有人更新的,ND條款的禁止演繹使得兩種條款不兼容。—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14日 (五) 14:58 (UTC)
幫你查詢了一下新浪開博文章的版權歸屬,新浪網絡服務使用協議,裏面說明了新浪沒有博客開通者發佈內容的版權,即博主可以就某一篇文章做聲明。但必須是博主自己在最原始出處做聲明,其他人複製到別處再做聲明的無效。—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15日 (六) 15:15 (UTC)
另,回答另外一個問題: 按照維基百科最新的版權規定,可以添加到維基百科的內容包括:
- 同時使用CC-BY-SA 3.0和GFDL兩種版權協議發佈,並允許用戶自由選擇其中一種版權協議使用的作品;
- 單獨使用CC-BY-SA 3.0協議發佈的作品;
- 使用CC-BY版權協議發佈的作品;
- 版權狀態處於公有領域的作品。—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15日 (六) 15:24 (UTC)
附具體CC-by-sa-3.0協議文本,但目前沒有翻譯完全。這裏則是關於CC-BY-SA 3.0的更多信息,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 Unported。—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15日 (六) 15:35 (UTC)
對於您所說的wordpress下首發這個問題,主要是要有所發內容的作者,就是原先在新浪那裏發過原文的作者這一聲明(證明),並在那裏標明發佈協議。如果文章沒有太多的爭議,只是一般性的文章,是可以拿過來的。需要注意的是,在轉發文章時,最好不要在參考來源,外部連接那裏加上原文的連接,而是在條目的對話頁作出聲明。—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18日 (二) 04:54 (UTC)
正確的格式
[編輯]抱歉之前我沒有說清楚,其實正確的聲明格式是在原始出處頂端加上下面的這樣的聲明:
我,XXX,本作品的版權持有者,特此聲明使用下列協議發表本作品:
1. 任何人都可以在自由軟件基金會所公開發行之GNU自由文件協議許可證(GFDL)1.2或者之後的版本的授權下,複製、分發、和/或修改此文件;不附帶恆 常章節、封面及封底文字等其他附帶條件。使用此文件時請標示作者姓名,並以相同方式分享。關於GFDL 1.2的協議原文,請參閱 http://www.gnu.org/licenses/fdl-1.2.html。
2.任何人都可以在共享創意組織所公開發行之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協議(CC-BY-SA) 3.0版本的授權下,複製、分發、和/或修改此文件。使用此文件時請標示作者姓名,並以相同方式分享。關於CC-BY-SA 3.0的更多信息,請參閱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3.0/。
任何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自由地從上面的兩種版權協議裏面,選擇其中一種協議使用此文件,也可以同時選擇上面的兩種版權協議使用此文件。
按現在如此簡單的格式,不知其他維基人會不會認同。另,請附上那篇文章的詳細地址。—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18日 (二) 05:21 (UTC)
如此,建議博主在博客單獨發一篇以上的版權聲明,(建議上面改為「我,XXX,本博客所有作品的版權持有者,特此聲明使用下列協議發表博客作品:」)然後把該文置頂。之後你再去修改對話頁的內容,把聲明文章和可以看到的原文地址 xuzhiyong放到一起。只是不知博主是否願意如此做,這樣的結果是必須放棄掉所有博文的版權。—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18日 (二) 05:4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