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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1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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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阿拉巴馬州一共有67個。每個縣都在其邊界內擁有一個地方級別政府。美國獨立戰爭結束後,西佛羅里達通過條約割讓給西班牙,其餘部分先是劃歸密西西比領地,之後成為阿拉巴馬領地。該領地最早組建的一些縣也存留至今,其中包括州內歷史最悠久,成立於1800年6月4日的華盛頓縣。1814年的積遜堡條約打開了美國人定居阿拉巴馬領地的大門,這也讓新縣創建的速度大幅增長。1819年,阿拉巴馬州加入聯邦,成為第22個州。隨着州內不同地區人口的增長以及《印第安人遷移法案》的生效,阿拉巴馬州議會也逐步組建了多個新縣。1820年時全州縣的總數為29個,到了1830年已經增加至36個。1840年時州內的縣已增長至49個,之後10年又增加了3個,1870年增至65個,到1903年達到67個縣並已維持超過一個世紀。其中最後一個成立的縣是1903年2月9日建立的休斯敦縣